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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规定裸官不得担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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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10月22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裸官不得担任领导职务。拟提任领导干部的,应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投资、债务、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不按要求报告的,不予提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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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伴随着中共反腐的深入,之前各省“讳莫如深”的裸官数量也开始逐渐浮出水面。10月10日,首轮巡视中的10个巡视点在中纪委官网齐齐晒出整改报告,报告显示,继广东之后,福建、北京也已完成“裸官”清理,其中在中央巡视反馈中并未提及的北京当属“自曝家丑”,而关于坊间关注的裸官数量,福建省的报告中仍未有提及。

此前的2014年3月至5月,中央巡视组对北京、天津、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常规巡视,对科技 部、中粮集团、复旦大学开展了专项巡视。10月10日,上述14个巡视点中,除辽宁、河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之外的其余10个巡视点,在中纪委官网 “晒”出巡视整改报告。

截至目前,各轮中央巡视共指出了两个巡视点存在“裸官”问题:广东、福建。广东已于2014年春季率先完成“裸官”清理,并通报了具体数据,全省共发现“裸官”2,190名,866名拒绝接回家人的“裸官”被调岗。

福建10日发布的巡视整改报告显示,该省也启动了“裸官”问题专项整治,并已于8月25日完成了“裸官”任职岗位调整,但福建并未通报具体数据。

在报告中,福建强调,这次“裸官”专项整治,开展了干部办理假护照问题专项核查、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了省直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县(区)副科级以上干部83,908本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

根据中国官媒《新华网》的报道,2014年7月,中央 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时,并未指出北京存在“裸官”问题,但10日,北京发布的整改报告,却重点通报了“裸官”整改情况,称扎实做好全市配偶已移居国(境) 外处级及以上干部有关情况的核实和组织处理等工作。按规定已对相关干部全部完成岗位调整,或备案登记等手续。此前据陆媒《新京报》曾有报道,在北京通报纠“四风”阶段性成果时,曾梳理了局处级“裸官”,称已对46名局处级“裸官”调整了工作岗位。

2014年初,中组部下发文件明确限定了“裸官”任职 岗位“负面清单”,明确“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等五类重要岗位任职。按照六号文件要求,各省均在2014 年上半年启动了“裸官”清理整治,对于拒绝接回家人的“裸官”,调整出五类岗位。

但截至目前,31个省市区中,只有广东、福建、北京对外宣布完成了“裸官”清理整治,通报具体数据的则只有广东、北京。

其实,截至至7月底中国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已基本结束。各省份组织、纪检等部门,已基本掌握了本省的“裸官”数量。然而,公布裸官数量的省份仍寥寥无几。

(施予 编辑)

对此,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张希贤分析称,“各省之所以不予公布,一是目前正处于‘打老虎’的关键时期,很多人出于谨慎自保的考虑,二是‘裸官’问题涉及人数可能较多,干部级别也可能较高,担心公布具体情况后可能引起政治‘ 地震’。”

但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的许耀桐教授认为,各地不应对“裸官”数据加密,“‘裸官’治理同样要借助公众监督的力量,所以‘裸官’数据应该公开”。并且,刚刚结束的2014年第二轮中央巡视,就把“裸官”列为了巡视重点。各省份的‘裸官’排查结果,也必将要经过中央巡视组审核。不久,各地的裸官数量以及裸官治理情况也必将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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