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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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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4天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了。这是中共历史上第一个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全会。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人事方面,开除了几名落马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的党籍,递补了3名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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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公报出现了13次「党的领导」。依法治国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党的领导要贯穿在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

这样一个主题单一的全会,却一共开了4天。全中国几百个最有权力的人齐聚北京,难道就是为了讨论一个「依法治国」这样一个「老掉牙」的议题?

「依法治国」确实是个家喻户晓、耳熟能详的词汇,早在17年前的1997年中共十五大时,就已经成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了。十六大又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但是,17年来「依法治国」的口号喊得山响,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的事情却是层出不穷。特别是周永康主持政法委这十年,中国一些地方的法治状况,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退,各地政法委不断爆出腐败窝案、串案。因此,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作为全会的主题,包括制定的几项旨在「去行政化」的司法改革措施,实际上都是在「拨乱反正」。

四中全会闭幕后,各种解读纷纷出笼,抛开冠冕堂皇的官样文章外,有些不小心说了大实话的「高级黑」言论,倒是挺值得关注。比如,北大法学院教授强世功在中纪委网站的一个访谈中谈到,某种意义上,党章也是「宪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宪法,就像天上只能有一个太阳一样,这是人所共知的基本常识。作为北大的法学教授,在中纪委网站却大谈特谈中国有两个宪法,恐怕不是随便说说,恰恰代表了体制内很多人的真实想法。难怪老百姓总是纠结一个问题: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其实,只要好好读一读四中全会公报,这个问题就不用再纠结了。公报里一共出现了13次「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必须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党的领导要贯穿在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最高指示永远比宪法、党章更加重要,各行各业永远有勤奋学习各级领导某某讲话、某某会议重要精神的矫健身影,但是见过废寝忘食学习宪法、学习党章的吗?这其实还是人治。因此,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党、依纪治党。当局者迷。一个重大事件的历史地位,必须由后人去评判。那么,开了4天的四中全会还研究了哪些内容?若干年后,四中全会的历史地位到底是怎样的呢?

我认为,奠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历史地位的,并不是通过了什么「依法治国」的决议,而是首次提出了全党新的指导思想,即: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之后,加上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思想由三个变成了四个。这是奠定习近平在党内以及未来历史地位的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只是由于大家的关注重点都在「依法治国」以及未来的司法改革上,这个指导思想的新提法,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

对于中国的政治而言,执政党指导思想的变化,往往透露出重大信号,代表了一个时代的节点,标志着最高领导人建构意识形态的战略意图。未来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一个简明扼要的命名,恐怕是下次全会的任务了。

个人的治国理念和思想,首次上升成为全党的指导思想,这才是四中全会值得载入史册的内容,也确立了四中全会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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