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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貌岸然 公安局局长与下属分享姐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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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黑引发的警界震荡中,青岛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是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这位正厅级的官员在担任局长之后,与多位已落马的下属保持了长期的金钱关系,他的妻子与两名情人也成为这种关系的中介。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还与另一位落马的分局局长分享一对姐妹花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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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与黑社会组织聂磊团伙保持着交往,并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提供庇护。2014年6月10日,65岁的王永利因犯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之后,他放弃了上诉,认罪服刑。

收礼清单既有金砖也有字画

2012年3月1日,王永利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同一天,检察人员对王永利的住处和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发现的财物令人咋舌:人民币18.35万、美元6.4125万,港币2.36万,澳元0.1万元、购物卡一百余张面额共计17.1万元、手表52块、玉50块、金29件、玉石章15件、书法字画一百余幅及购物卡四十余张、理财卡4张、银行卡10张、房产证2张。

与下属分享姐妹花情人

在2001年至2012年的十余年间,王永利的受贿金额达到461.74089万元。但他一般不情愿直接与行贿者见面并接受贿赂,此时,其妻与两名情人成为中介。

2001年,王永利同时拥有了两位情人。一位是女商人王建萍,两人发生关系后,王建萍常常通过王永利的关系将公安系统的工程承包给企业,企业再以提成的名义给王建萍钱。

另一位情人是宋新红,宋的姐姐宋新玲后来成为了王的下属、市北分局原局长于国铭的情人。而于国铭被任命为市北分局局长也是王永利“关照的成果”。

如今,王永利局长的妻子及两位情人都被判刑,其中,其妻子与情人宋新红均领刑十年。

警官为黑老大办假护照助其出逃

王永利被指控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记者查阅案卷材料发现,在担任公安局长期间,他至少两次为聂磊团伙提供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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