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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和不当言论的区别

在穆斯林恐怖分子在巴黎枪杀了十二名《查理周刊》采编人员、全球哀悼之际,法国刘学伟博士写了一篇《不作死也得死》在某网站还上了导读。牧人读后禁不住摇头,一个在西方居住了几十年的智者竟然糊涂如斯。

言论自由和不当言论的区别,放大点说,自由和不当行为的区别,很难理解吗?

再看看那些跟评牧人意识到,糊涂的不止法国刘学伟博士一人哪。

这里牧人用扩音器、揪着法国刘学伟博士的耳朵大喊:言论自由是权利、不当言论是德行不佳,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权利是生而固有的东西,始于生命的孕育、终于生命的灰飞烟灭。

权利是平等的东西。一个东西一旦公认为权利,就不会因性别族裔或政治经济地位而不同、也不会因为别人的厌恶而改变。同理权利的平等性意味着个人的权利不是绝对的、因为一个人没有剥夺他人权利的权利;法律就是用来保证权利的平等性的。

在法律的框架内权利不存在滥用。只要不违法,一个人可以任意行使其个人权利而不必担心后果。

权利不因每个人的好恶而改变。人既是平等的又是各异的,或者说个别人的某些极端做法可能会引起多数人的厌恶,但是不能因为多数人的极端厌恶而剥夺个别人的权利。

前几天《谋杀金正恩》上映时牧童就对索尼公司的做法表示了厌恶,认为把处在生死边缘的朝鲜人民以喜剧的形式表现出来是对权利的滥用,但是牧人觉得哪部电影没什么不妥;不过争论之后我们都同意不管这部电影是不是趣味低下、制作者都有权利发行这部影片。

正因为权利的生而固有和生而平等,只有最基本的东西才属于权利范畴。仔细阅读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的三十条准则,基本权利只有两个:生命和自由,其余的都是衍生权利。

德行则是道德层面的东西,和权力本质性的区别在于权利是可界定的、而道德则存在在人的意识中。每个人都可以判断别人的思想言论和行动是否符合道德,但是这种判断没有法律约束力。

《查理周刊》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为其极端性,《查理周刊》即使在法国影响也不大(如果不是这次恐怖分子的屠杀行为相信大家也不知道这份刊物),而且因为财务困难曾一度停刊十余年。换句话说,《查理周刊》已经因为滥用言论自由而受到了惩罚,但是出版什么是他们的权利。

前新闻秘书卡尼Carney昨天接受安德森·库珀采访时说,

言论自由是自由中最根本的权利,而对极端言论的自由的保护对于保护言论自由至关重要。

这句话送给法国刘学伟博士。

背景介绍

法国新闻有讽刺的传统,可以追溯到法国大革命时期。这一传统包括左翼的激进主义与挑衅性的谩骂相结合,有时往往接近伤风败俗的地步。在18世纪,这种讽刺的对象往往是王室、比如王室的风流韵事等;而今天讽刺的对象可以是政客、警察、银行家等等。

而《查理周刊》作为代表法国政坛的极左派,正是这种精神的倡导者。该杂志决定刊登讽刺穆罕穆德的漫画与法国新闻界的这一传统是相辅相成的。

它刊登过的一些漫画包括拿着滴血移民头颅的警察、自慰的尼姑、戴安全套的教皇等等。它的目的就是要挑战权威、讽刺时政;但《查理周刊》的手法被认为既粗俗又无情,还往往带有恶意攻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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