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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不见血的中国特色“整人运动”

“过犹不及”,“中庸之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其实,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色就是“整人运动”。

要说起整人的特色口号莫过于文革时期的“打倒某某某”了。所谓的“打倒”,就是将其搞臭,让他处于孤立状态,尊严扫地,人格丧失,属于在精神上的一种折磨。而这种折磨远远要比肉体上的折磨还可怕得多。

生活中,常常会听到类似这样的话:“流血流汗不流泪”,“吃苦受累可以,但不能受气”。其实讲的都是一个意思,就是肉体上的痛苦算不了什么,只要有精神支柱在。而一旦精神支柱倒塌,整个人也就会处于崩溃状态。这也是为什么在文革时期会有如此之多的人选择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经历过众叛亲离,公开批斗,被剃阴阳头,被写大字报后,当事人被定性为彻头彻尾的“坏人”,“人”的尊严已经被踩在了脚下,活着也就失去了意义。

因此,如果恨一个人,想要消灭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其精神支柱摧毁,将他逼上绝路。

“整人”也可以称之为“杀人既不见血亦不用刀”。

那么,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方法呢?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不承担责任。

倘若是用刀杀人,等人死后,特别是冤死后,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必将追究责任,而凶手也就难逃其咎。“整人”就不同了,整人需要众多的共同努力,首先是掀起一股浪潮,然后口诛笔伐,团结一致,众人前赴后继地发威,其中不乏不知真相没有独立思考能力从而跟着瞎起哄的,你伸脚踹一下,我用手搡一拳,他再吐口唾沫,于是,那人有天不堪凌辱死去了,谁也无法说清到底谁是凶手,而谁又该负起直接责任。说到底,“蛊惑者”仅仅是蛊惑了而已,纵容者也只不过纵容了而已,通通罪不当死。

而且,这种方法还特别安全,万一整不倒还不容易暴露自己。 毕竟“煽风点火”的罪过通常不是那么显眼的,而一般始作俑者都不会冲到最前面。冲到最前面的那个往往是不明真相的“无知群众”。所以说一旦整人计划失败,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

更重要的是,“整人”还特别方便很多“莫须有”罪名的实施。当没有什么光明正大的理由进行治罪抓人的时候,“整人运动”就可以起到特别好的效果。在一个法治社会,往往是“罪”排在人的前面。而“整人”,则是设定一个目标,先将人摆在那里当靶子,然后再拿着放大镜从他的言行中找漏洞。

在这种情况下,人的一言一行都等同于受到严密的审视,包括他过去所说过的每一句话,所做过的每一件事,都会被翻出来考查。而从中要想找出点岔子来又真的太容易了。于是“罪”也就变成了“因人而异”,无法实现公开平等的审判。

而整人运动之所以会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存在,是有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的:

首先就是人性的弱点决定了整人运动的盛行。在中国,有个词叫做“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在西方,也有一个相对应的词叫做“雪崩效应”,其实说得都是一个意思。就是人们天生不仅仅局限于“看热闹”,还喜欢“凑热闹”,同时享受“幸灾乐祸”的感觉。当某一个人出了事,急于自保的人们就会本能地先纷纷缩起头,然后再望望风声,断断不敢逆风而行。

这个时候,人性的弱点往往也就暴露的一览无遗,在对于自己没有任何威胁的,处于弱势地位的对象面前,有不少人都会跟着上去推一把,满足某种内心中说不出口的快感。

如果说这样的“邪恶”心理尚属于少数人的话,那么,人类还有一种抱团取暖的天性时不时出来作怪。“听风就是雨”“人云亦云”“随大流”的心理,让很多人无意中也成为了“整人运动”中别有用心的人的枪杆子。

由此,在“众人拾柴火焰高”“众口铄金”的一致努力下,一个人很可能就这样被整跨,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罪该万死。

而在文明的社会,应该尊重每一个人做“人”的权利。即便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他的尊严在死之前也不该被轻易践踏。

若想避免这种整人事件的发生,需要有以下几点得到注意。

首先就是培养独立思考能力。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才不会轻易被利用,被别有用心的人当成武器。纵观人类历史,无论是希特勒的法西斯阵营,还是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都属于大规模集体犯错误的行为,最可悲的是,当时的人们都觉得自己是为了正义。

其次是健全法制,依法定罪。

当一切都变得光明正大的时候,也就不会为别有用心的人留有任何余地。用法律的条文来说话,会实现相对的公平,从而避免悲剧的发生。

由此,方能够遏制住人类的弱点和邪恶,让事情尽量变得简单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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