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规矩“和”守规矩“之说,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频繁见于习近平的讲话和官方媒体评论。有分析认为,当局此举不是抓贪官这么简单,或是中共反贪腐运动,正转向一个更讲政治的方向。近日,被喻为中共当今权力圈的重要人物之一、习近平幕后智囊的栗战书,在最新一次的中央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将习的“讲政治”推向中共治党的新高度。

中央书记处书记栗战书
据官媒新华社报道,北京时间2月4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2月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栗战书出席会议并讲话。
栗战书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最基本和第一位要求,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栗战书所言及的“讲政治”在中共官场内涵非常丰富,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等诸多方面。明代汪天赐在《官箴集要》中说:“正则不为邪所媚。”而正与不正,实际上就是一个政治方向的问题,它反映着从政以什么为目的、以什么为核心、以什么为基础。
那什么是政治规矩?在习近平的讲话中,曾对政治规矩的定义阐释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更细节的讲,习近平将党纪、国法都纳入“规矩”二字含义之中,称“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除了这两点之外,习近平还强调了“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这些话看似明白,但却总是让人感觉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规矩与党纪、国法是何关系,所谓“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又是什么,习近平更是没有解答。这可能就要从三个层面来进行剖析。其一,党纪国法是何关系,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已有定论,就是党纪严于国法。规矩二字一入,三种更是构成一种从属关系,规矩严于党纪,党纪严于国法。从此处而言,习近平所言的“规矩”,更似一直在谈论中国法治问题时所一直强调的“理”。是传统中国社会关系中那种没有明文规定,但个人必须遵守的道德约束。例如某个中共党员干部,在某个场合“妄议中央”,也许并没有违反党纪、国法,但是已经犯了“规矩”。
那究竟什么是规矩,在毛泽东率领中共在从西柏坡进京之前,曾立了几条规矩,多是“不为领导人祝寿”等,这当然也属于那种“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但这些都只是细枝末节,习近平真正想说的规矩就是一条----“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在那个突兀的政治局常委会中已经被完整的表达出来。言简意赅,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包括人大在内的所有机构都要听中共的;在党内,所有党员都要听中央的。可以说,中纪委五中全会上谈的“规矩”,是给党员干部听的;政治局常委会上谈的“规矩”,是给全国听的。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中纪委五中和政治局常委会在规矩一词上大做文章,但这并非习近平首次提出“规矩”二字,2013年7月习近平在西柏坡视察时,就曾面对当年毛泽东当年“进京赶考”之前提议的“六条规矩”有过表态,并称之为“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可见习近平对于“规矩”二字,并非2015年才突发奇想谈出来。而是早有此念,甚至可以说是直接越过邓、江、胡,从毛泽东手里“接棒”。这不是第一次,无论是目前所谈论的“集中统一领导”还是之前的“古田会议”、“文艺座谈会”、“整风”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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