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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处理徐才厚案需防行百里半九十

徐才厚因病死亡,如同抛给世界的一枚定时炸弹。事实上,从查办到病亡,中共当局于理于情都算是“合格”。于理,中共当局并没有因为他身患重病就在党纪处分上放他一马,中央军委也没有在军规执行上手下留情,而是采取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做法,打破了外界的“黄菊模式”之论。时下,即便徐已死,但是其家属及关联群体的调查不会就此终结。于情,徐才厚虽然作为“国妖”巨贪疯狂敛财,卖官鬻爵,但是褪去这些标签,其作为犯罪嫌疑人在被审判之前,当局还是给予了其足够的人道主义关怀,比如进行积极的救治和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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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才厚

首先是,中共在处理徐才厚案的过程中,打破了“黄菊模式”而是本着“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原则。所谓的“黄菊模式”,就是针对涉及重大贪腐案件的中共高级官员,对其案情不公开、不逮捕、不判刑,但不许其露面,死后还要对其高度评价。“黄菊模式”被批中共当局为营造表面的“和谐稳定”而在反腐败活动中对更高级别的官员“网开一面”,缺乏诚意。徐才厚于2013年2月确诊患膀胱癌,当年两会之时,按照前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的执政方式就有分析指出,徐才厚与黄菊的情况类似,都是对于位居高层的当事人采取“冷处理”即“黄菊模式”,而与他关系密切,直接涉案的有关人员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态度依法严惩。但时至今日,在习近平的执政下,中共并未因前任所影响对徐才厚“网开一面”,而是选择了按规矩出牌。正如中共军网曾对此表示:“党中央没有因为他身患重病而在党纪处分上放他一马,中央军委自也不会在军规执行上手下留情。”

其次是,在对待身患重病的徐才厚时,中共又充满了“于情”层面的人道关怀。徐才厚被宣布病亡后,中共军方16日回应称,2013年2月4日,徐才厚在解放军总医院进行膀胱镜检查,确诊为“膀胱浸润性多发性高级别尿路上皮癌”。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如果不治疗,会在6个月到1年后发生膀胱外浸润和远处转移,即发展到晚期。这种情况下,生存期大约还有6个月。可见,徐才厚已挺过两年多的时间,实属不易。军方还表示,“有关方面对徐才厚的治疗十分重视。徐才厚立案侦查后,本着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体现人道关怀的精神,将其指定监视居住于解放军总医院,便于其接受治疗。徐才厚病重后,及时安排专家进行救治,给予了充分的医疗保障。”

实际上,在中国军方此前对于徐才厚的通报中有关人道关怀的细节亦有多次体现,比如“确诊患膀胱癌后的多个周期治疗”、“协调医院对其进行了积极治疗和医护保障”,并多次发文称“病魔无情,人道有义”等等。正如有关评论人士指出,法律可以是公正不阿的利刃,但人心应该是温柔敦厚的刀鞘。只有人心懂得护佑善念,法律才能成为真正的重器而非凶器。能否体现人道关怀,也就成为区别善法与恶法的标志。患病中的徐才厚落马之后,受到了人道的对待。军事检察机关一方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另一方面又协调医院对其进行“积极治疗和医护保障”。徐才厚应该得到这样的关怀,其他身患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同样应该得到这样的关怀。它回应的是人心的怜悯,它维护的其实是法律自身的尊严。

综合上述两方面,以及从近期落马贪官被抓前的“露面”、“发文”“正常工作”等种种迹象来看,以习近平为首的第五代中共集体正在掀起一场无“模式”可言的新型“模式”,正是中共十八届三中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特征的体现。从“推进治国体系和治国能力的现代化”可见,习已经抓住了未来中国,特别是中共发展、进步的要害,也秉承了邓小平“两手都要硬”的操作模式,即突出了虚、实两个方向都要加强的意义。

不过仍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徐才厚本身而言,虽然人已不复存在,但民众对于案件的本身上需要一个交代。当然,就像军网在《其人已盖棺 反腐步不停》一文中所指,“相信徐虽因癌症而死,但其他涉案人员决不会不了了之。”还有北京媒体所言,军事检察院既称“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预见的是,有关方面将来会在适当时机向社会公布案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当中,“审判徐才厚”已不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徐才厚案就此终结,其案情会向社会公布,其身后的腐败网也终将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汲取教训、肃清影响、警戒干部,也不会因徐才厚的病故而告终。希望当局不负众望,在不久的将来会给出一个有关徐才厚本人的答案,否则将会落得行百里者半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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