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市《照明环境管理区域指定案》经过光工艺防止委员会的审议后,计划从4月末开始实施。届时全市将对市区生活环境分为1至4类,对不同类别的环境适用不同级别的灯火亮度许可标准。这在全国自治体中开创了先河。

韩国首都首尔夜景
《照明环境管理区域指定案》实行后,路灯、安全灯在住宅地区(3类)的亮度将降低到101x以下,在商业地区(4类)将降低到251x以下。
广告灯火(闪烁灯光及视频播放)在住宅区域要限制在1000烛光以下,在商业地区限制在1500烛光以下。这种对不同灯火种类适用不同测量单位的做法主要反映了国际标准和学界的意见。
夜间的灯火会减少人体对睡眠诱导激素的分泌,搅乱人体生物钟,诱发失眠、头痛、忧郁症等疾病。高丽大学教授李恩一(预防医学科)表示“调查显示,生活在光污染严重地区的人罹患乳癌的概率比其他人高出20%以上”。
2014年9月,首尔市长朴元淳将人工灯火带来的“光污染”和恶臭、噪音污染并列为三大生活公害。因为市里仅2014年一年里就收到了1571件光污染相关居民投诉,而且调查显示,44%的室内广告灯火超过了标准数值。
但在施行这一方案之前存在许多困难。有人指出,首尔市过于顾忌个体商户和灯火业界的脸色,将现行标准定得太过宽松。韩国灯火研究院的研究员表示“这一标准与德国等国际标准(住宅地区1至21x)差距太大,而且只针对获得《户外广告法》认可的广告灯火(许可比例)起作用,只能适用于整体照明的30%”。也就是说,10米以下大小的招牌并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还有人指出,指定案规定的执行缓冲时间(5年)也有失公正。因为这意味着现有的广告招牌未来5年继续违反光放射许可标准也不会受到惩罚,而新设广告招牌的企业则必须遵守这一标准。
首尔市和自治区之间的矛盾也是一大问题,各自治区负责关于光污染的主管机构很难协调一致。钟路、广津、铜雀区厅由环境科负责有关业务,但是阳川、冠岳、江南区则由建筑科负责。
另外,需要为各自治区提供取缔灯火超标所必须的亮度计(每个1000万韩元),但2015年并未制定有关预算。韩国户外广告协会中央会的副部长不无担忧地说“以前开展广告招牌改善事业时,就是因为只有指南没有其他配套,最终成了‘死文化’,这次的灯火管制度估计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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