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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区伯:即使一屋不扫照样可扫天下

“无私德者不配言公义”,这一封建卫道士的混帐逻辑如今被诸多掌握公权力的人信手拈来----如果只有圣人才有资格监督当权者,那么当权者的生活自然滋润得紧。于是往监督政府的群众身上泼道德脏水的手法越来越受官员欢迎,“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的戏码愈演愈烈,如今竟连长沙地方警察也能熟练运用,令正在长沙监督公车私用的“广州区伯”曲少坤“失了足”。

然而,这种泼道德脏水的方式虽然便捷,但难免招数用老失去效力,尤其在互联网时代的现代社会中,民众早已非懵懂任欺的小白兔,而是一群锤炼出火眼金睛的孙悟空。首先,此次事件的一系列过程包括区少坤“被举报,被抓捕,被处罚”的这种机缘巧合的时间安排和高调曝光,给人以整个事件是“有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感觉,因整个过程“漏洞”众多,自然引起了民众对有关部门是否是“报复性执法”甚至“栽赃陷害性执法”的质疑。区伯究竟是否嫖娼,长沙警方是否是在搞报复和陷害,媒体和网友也已开始求证和论证其事实与真相。“被不明真相”的群众现在越来越“眼睛雪亮”了,这是中国公众的一种洞察力和认知力的进步。

当然,公众的认知进步并不仅限于此。区伯事件也加深了大众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理解。

在以往的人心理意识和社会舆论导向中,一个人秉持公义监督公权力,然后如果被纠出个人私德上有问题,私德不检此时会被作为消解此前监督公权影响的良药,即套入此前思维设计好的逻辑:一个私德不检者怎配监督公权,或不具备公信力。所以,此次长沙警方也意在向外界表明:瞧,大家以为正义使者区伯在个人私德上如此低劣,其此前纠察公车私用又有什么可信呢?从而,不但在身体对其打击,更加以道德污名摧毁其形象败坏其名誉,同时消解自身在在公众中的负面形象。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你揭露他腐败,他说你超生;你路上拍到警察打人,他说你几年前曾经违章,都是这个路数。

在古往今来的政治场上,污对手以道德之名,甚至使用些阴谋手段巧立名目凭空捏造、布阱做局下圈套打击报复对手屡见不鲜,但是利用公权栽赃陷害普通人尤其监督公权者,在现代社会则是十分的卑鄙无耻下三滥。幸运的是,公众已不是那么容易被忽悠,也不容易被误导。

区伯事件被报道后,有网友迅速作出经典评论:嫖了就嫖了,出来后照样可以监督,正如马克思睡了女佣,一样写资本论;毛泽东抛妻弃子一样闹革命,乔布斯吸毒不影响苹果的伟大。陈独秀嫖娼被抓创立共产党;鲁迅勾引女学生照样呐喊!还有人拿马丁路德金例子来说事,虽然官方披露路德频繁招妓,但这并不影响其在大众中的形象而继续引领民权运动。这些都意在说明,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世上没有圣人,私德与公权一码归一码,私德问题,并不影响其能否监督公权秉持公义。正如有人所言,一个只有圣人才能监督的社会,就等于是个无法监督的社会,因为没人是圣人,也就给了报复者借口。因此,有评论指出,“广州区伯”的未来命运会如何,或许是检验一个社会文明和成熟的一个标准。这关键就在区伯事件或重塑国人道德观:即分清私德和公义界限。以往国人喜欢用道德褒贬一切,将私德公义混淆,以为道德操守上出了问题,就会打上一生的标签,就难以再去做其他事情,即一种“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逻辑,认为私德不检点不配谈公义。这使得类如嫖娼的人能不能监督公车私用,坐过牢的人有没有资格举报官员受贿等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在当下却成为一个伪问题,屡屡纠缠,搅混水。

“无私德者不配言公义”的道德卫道士逻辑的愚昧落伍,早已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监督者应有较好的个人操守,这是一种道德要求,但并不是说道德有瑕的公民就理亏气短,犯过错,接受了应有的处罚,继续自带干粮监督公权秉持正义,不仅没问题,而且依然应当得到该有的尊重和保护,不能被歧视,更不该被作为指摘、消解其监督内容的说辞。应当说,区伯即使一屋不扫,照样可以扫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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