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萨斯州与美国许多其它保守的州一样一直在想方设法地给希望堕胎的妇女制造麻烦。该州最近通过的法律已经迫使该州数十个堕胎诊所关闭,并让该州某些地方需要堕胎服务的妇女求助无门。

但德州有一个选项可让堕胎服务相对容易获取。该州每年有300-500名怀孕的少女选用的就是这个“门路”。该州未婚先孕的少女无需得到父母的同意才能终止妊娠,因为那些年龄不到18岁的女孩可寻求法庭批准堕胎,而她们所需符合的法律条件比其它许多州都要宽松。
2013年,德州未成年做堕胎手术者有大约20%是循法庭批准程序进行堕胎的。这一比例是全美其它地方的2倍。
但是,“好景”可能不长了。这种所谓的“司法旁路”(judicial bypass)可能会变得不那么容易通过了。
该州的保守派现在将视线投向少女堕胎,这将是他们最新发动的扫荡堕胎立法战役的一部分。
伊丽莎白・格雷厄姆(Elizabeth Graham)是“德克萨斯生命权利”(Texas Right to Life)组织的负责人。她说:“我们不希望它成为给少女护航的堕胎产业可钻的一个漏洞”。伊丽莎白・格雷厄姆帮助起草了交州议会表决的21条反堕胎提案。她说,不应该通过法庭来“利用怀孕少女”。
来自奥斯汀的民主党籍州众议会议员唐娜・霍华德(Donna Howard)说,给这些少女增加障碍只会折磨这些已经处于危机中的少女。霍华德希望保留目前的政策。
大多数希望堕胎的怀孕少女会与其父母讨论她们的情况。
但有的时候,少女可能面临无法得到父母意见的处境,如父母被关在监狱中会已经死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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