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早前出现反水货客及针对内地访港旅客的行动,并有评论把事件与港独扯上关系。不过,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认为,此事不能说是港独行为,因这“根本谈不上”。他认为,港独不是主流民意。

元朗反水货客游行
早前有人提出立《反港独法》,王振民认为,中央非常清楚须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按基本法23条,香港应自行立法,“毫无疑问,这也是法治原则”,就算是“遇到很大困难”,也应由特区自行制订。至于有人大代表建议把内地《国家安全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即把内地法例适用于香港,王认为只是“反映一些民众的看法”,并不必然会成为国家政策。
王振民形容,人代的建议是反映现时香港民众对“港独”的“焦虑感”,因香港独立根本不可能,“为什么还要做一些不可能实现的事情?耗费社会多少资源?”
王振民强调23条立法是必须,指制订《基本法》首要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独立当然是违反《基本法》。他认为,23条立法“任何时间都是最佳时机”,而2003年没有人公开主张港独,这种做法愈激烈、愈让大家感觉到23条立法的必要性和紧逼性。
王振民对于
普选认为,中央应承诺特首普选在2017年后仍可改善,以争取民意支持政改;但王振民指出,2017年后的特首选举方法要不要改、怎么改,言之过早,质疑现在谈2017年后选举,是婴儿“未学行、先学跑”。
王振民说,2007年至2047年40年内,普选何时实行都可以,何时只是政治决定,都是合法,而对香港来说,中央让香港在2007年起第10年便实行普选,已表达了中央推动普选的诚意。
泛民表明否决人大8·31决定下的政改方案,王振民则指出,若今次政改被否决,再过5年、10年后,或更长时间,普选仍要按人大8·31决定落实,因8·31决定已通过立法程序,有法律约束力,故“这一步一定要迈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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