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13日8时30分许,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蒋洁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蒋洁敏
根据早些时候的官方信息显示,蒋洁敏涉嫌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蒋洁敏长期在中国石油行业经营,于2013年9月1日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蒋时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是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个落马的中央委员,在就任国资委主任前,蒋洁敏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
官媒新华社曾于今年1月3日点名近期中国官场因贪腐落马的“大老虎”分为“石油帮”、“秘书帮”、“山西帮”,这是新华社首次公开为这些犯罪集团“命名”,蒋洁敏作为周永康旧部,正是“石油帮”的重要成员。
另一方面,今番公审,也将坐实周永康长期把持中国石油行业,贪污腐败的首条犯罪链。公审中会否出现与周永康案的关联证据尤为值得关注,或可曝出“政法王”周永康的相关罪证。
周永康于2014年12月5日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2015年4月3日,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