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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律界批内地法律条文太粗 倡设反港独法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理事长吴秋北早前提出将内地“国安法”以附件形式纳入香港基本法,引起社会争议。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兼执业大律师马恩国质疑内地法律条文“太粗(疏)”,要直接在香港引入“国安法”门槛极高,建议另设《反港独法》或将法例纳入“国安法”,以“香港Style(特色)”草拟条文,并直接纳入基本法第十八条附件三,由香港当局公布或立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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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许多游行中出现港英旗帜和呼吁重回英国的声音

马恩国计划4月1日率团访京,向基本法委员会、国家安全部及港澳办商讨有关建议,随行成员包括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

据了解,吴秋北至今仍未争取足够联署提交议案,马恩国指出,香港刑法条文很严谨,熟悉法律的人均知道难以将内地法律直接引入香港。

马恩国建议由法律团队自行草拟符合香港刑法门槛的《反港独法》,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纳入形式,毋需经立法会通过,直接在港实施。马恩国承认,他的建议或再惹争议,但他认为法例“只系摄喺枕头底”,当港独情绪高涨时可“拎出来用”。

马恩国承认,有关建议即使获人大通过,亦要再过基本法内两关,因基本法十八条写明,不能将属于香港自治范围全国性法律引入香港,加上廿三条已表明要香港自行立法,中央有关做法会被指越俎代庖,更有可能违宪。基本法二十七条亦订明,港人享有言论、新闻和出版自由,“如果规定港独连讲都唔讲得,系咪违反言论自由?”

马恩国表示,法律团队正研究有关问题,但自言“只系做粒子弹,发唔发射要睇政府”。

公民党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批评,马恩国的建议违反基本法,破坏一国两制,认为内地有关“国安法”并不在香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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