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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涉郭文贵 宋建国受审神情憔悴

因曾帮助郭文贵等人办理属党政机关使用,象征身份的“京A”车辆号牌,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的庭审备受外界关注。庭审过程中,宋建国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但对检方1,53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贿款的定性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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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国庭审现场

宋建国于5月25日受审, 北京市第一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显示:宋建国于2004年至2014年4月,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万元。

旧交郭文贵

据称,2008年6月,盘古大观负责人郭文贵找到中国安全部的高某出面宴请宋建国,请其协调安排几副“京A”和“京A8”的牌照及加快审批盘古建设大屏幕的手续。

按照规定,像盘古大观这种户外大显示屏需要进行交通安全影响评估,征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所以如果交管局不同意,盘古大观的户外显示屏肯定也办不下来。

2008年11月17日,北京市市政管委发函请交管局对盘古大观的电子显示屏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第二天,北京市交管局回复,意见是“北京市盘古氏投资公司在北四环路盘古大厦建筑上设置的7块电子屏,对交通安全没有影响,同意设置。”至此,鸟巢旁盘古大观电子屏幕违建变合法。宋建国案之所以引发社会关注,不仅是因为涉及被很多人视为地位和身份象征的“京A”车辆号牌,还因宋建国及其秘书、司机、下属甚至家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编织了一张盘根错节的“京A”政商网,辐射各方。

随着宋建国的第二名司机杨常明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5月获刑5年的案件落判,“京A”车牌的交易已经引发了11人获刑。而宋建国本人受审,也意味着交管系统已有6人,因“京A”车牌落马。

贿款定性存疑

庭审中,被告人宋建国对起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均不持异议,但辩解认为指控事实中共计人民币1,530万元的事实不属于受贿性质。检方宣布择日审判。

对于1,530万元贿款的来源,陆媒《财经》曾做过相关报道。 “2009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通过让上述人员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荣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530万元。”

所谓“上述人员”即检方提到的翟玉堂、郭文贵和刘长青兄弟等人。

据了解,孙士平是中国美协副主席黄永玉的代理人之一。1990年前后,孙士平在安装固定电话时,通过电话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认识当时还在铁匠营派出所工作的宋建国。由于宋建国喜欢画,而他自己又有个画廊,两人之间就有了一些日常往来。一直到2006年,宋建国当上交管局局长后,因为办理汽车牌照的事情孙找宋建国帮过忙,两人的交往就更加密切。

在宋建国涉嫌受贿案件中,其涉案金额与车牌审批直接相关的数额较少,除了房产,宋建国大部分都是通过刘长青等人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荣德画廊,以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贿赂。

对被指控的买卖字画的受贿部分,宋建国予以否认,他认为这是正常经营下的获利,应为违纪。

宋建国的辩护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同样表示,宋建国在这方面并不算受贿,因为上述人士所买的画并未高于市场价格,并且之后均有大幅上涨,他只是起到中间人的作用,参与他人的经商行为,最多就是涉嫌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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