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联邦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有利于一名穆斯林妇女的裁决。此前,这名妇女将位于俄克拉荷马州的一家Abercrombie & Fitch (AF)服装店告上法庭,理由是该店因其戴着宗教式头巾而拒绝雇佣她。

针对这起涉及宗教权利的案件,高法以8票赞成1票反对,支持了原告萨曼莎的代理机构“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的上诉。
该机构称,2008年萨曼莎17岁时被位于塔尔萨的一家AF童装店拒绝录用,理由是她带着伊斯兰宗教式的头巾。
依据1964民权法案,除特别原因外,禁止基于宗教信仰和宗教行为在就业中采取歧视。
周一的裁定是高法本轮审案季中实施的第二次禁止歧视穆斯林的裁决。今年1月,高法还否决了阿肯色州一项禁止囚犯蓄胡子的政策,因为蓄胡子是穆斯林信仰宗教权利。
近年,高法维护宗教权利的裁决越来越多。去年,它还支持了一个由基督徒注册的公司上诉,该诉讼称,基于宗教理由反对将一些避孕药列入健康保险内。
对此,该服装公司称,案件将继续审理,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未认定有歧视发生,它将继续进行上诉。
此案涉及了美国穆斯林妇女的工作权利问题,但在美国,目前还未出现明显的宗教与文化的冲突。在一些穆斯林较多的欧洲国家,这一文化冲突已日趋尖锐,比如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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