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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扣帽子”

什么是"扣帽子"?美国同学问我是不是"指控"他人?我说不是。指控必须证实,这是法治世界的常识;不能证实便是诽谤,可能受到反控,所以美国人不怕扣帽子,也不敢轻易给他人扣帽子。他们没形成这个习惯,也就不大懂这个中国概念。中国的扣帽子历来不需承担证实的责任,被人扣上帽子就是受到事实上的指控,往往需由被指控者证明自己无辜。这在西方有悖法治的最根本原则:一个人无法证明----从而无须证明----自己无罪;证明有罪的负担在控者一方。这个法治概念起源于古希腊,是现代西方法律的基石。中国无此法治概念,因此扣帽子的可怕恶习在中国根深蒂固。扣帽子并不是简单的给对方贴个标签,而是非常有力的,令对方害怕的,不经证明就可以给对方造成伤害或不安的最直截了当的方法。大陆文革的大字

报随意毁谤他人和台湾的“检举共谍”就都是好例子。这现象早先大约可以追朔到宋朝的指控他人“通虏”(金,蒙古);明清以降,叫做“通海”、“里通外国”,“汉奸”(从不说满奸蒙奸;“汉奸”在满清三百年中专门针对地位低下的汉人)。这些帽子非常厉害,可以致仇家于死命。扣帽子的实质是奴隶之间的变相告密,主子不喜欢什么,奴隶们(尤其奴才们)领略得很快,以此互相举报,威胁,以攻为守,撇清自己,讨好主人,并达到借主人的力量加害对方的目的。延伸到民国,“共党”、“共谍”是杀头的大帽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帽子更多,“反革命”是个总帽子,其他小帽子虽小,很多也能置人于死地。脱离了中国和台湾的“华人”们虽然同时也脱离了两地的惩罚体系,本该抛弃扣帽子即虚妄指控他人的恶习,然而数千年的奴隶积习早植根于基因之中,即使没有主人做靠山“举报”他人,也要发明些帽子往不喜欢的人头上乱扣,比如网上的什么“五毛”、“狗粮”、“流氓”、还有曾是侮辱自己的“汉奸”等等帽子,外加“死全家”、“没有好下场”等等诅咒。这些帽子虽然无甚杀伤力,但至少能使对方感到被稀鼻涕甩在脸上般的不快。中国人作为奴隶的后代用惯了扣帽子这个利器,要改是很难的。

“流氓”这个帽子很有意思,是中国妇女保护自己、对付男人们的杀手锏。探究根源,这个字眼大概首创于清朝,与诗经里的“氓”含义非常不同。“流氓”专指性骚扰或性犯罪的人,会被官府捉进去打板子蹲班房,也会遭到群殴等私刑处置的。到了新社会,“流氓”的含义沿用下来,惩罚也与旧社会相仿,而与西方十分不同,其不同之处就在于常常无需证明,某人便可能在街头或公交车上遭受一顿拳脚,而施加私刑的

MOB(真正的群氓或街头流氓)还念念有词,曰: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怎么她不骂别人呢?我国妇女们无师自通,动辄给人扣个“流氓”的帽子,心理上是借助官府刑法和民间私刑的威慑力量保护自己的口头禅,实质仍是奴隶们、弱者们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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