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月23日, 中国“红色通缉令”嫌犯程慕阳(Michael Ching,也叫Mo Yeung Ching)在加拿大一法庭上表示,加国当局应该批准他的避难申请,并请求法庭复核遣返令。程慕阳的父亲是在内地因贪腐落马的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

程慕阳在加拿大住址遭曝光
程慕阳据信一直在加拿大温哥华市以华裔商人迈克尔•程的身份从事房地产开发,去年10月,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委员会以涉及“在加国以外地方犯下严重非政治犯罪”为由驳回其难民申请。程慕阳涉嫌挪用公款被中国政府通缉。
路透社报道指,在周二的法庭上,程慕阳要求法官重申检视2014年11月,加拿大难民委员会的一个决定,当时,委员会拒绝批准他的避难申请。程慕阳的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质疑加国难民委员会有什么理由认为,程慕阳曾经犯罪。
马塔斯说,有关当局对程慕阳的指控,主要围绕一笔1,000万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下同)的地产交易,在这笔交易中,程慕阳将一个在北京的地产项目出售给了河北省政府。马塔斯指,有关指控中并无实证,只有严刑之下获得的供词,对程慕阳的指控,只是中国当局整治程维高的手段之一。
代表加国政府的律师雷迪(Nalini Reddy)则在庭上表示,加国难民委员会要拒绝程慕阳的避难申请的话,只需要发现“有严肃理由令委员会认为”有针对程慕阳的指控就可以了。
加国难民委员会作此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一份来自中国法庭的描述文件。此前中国法庭所获得的证据是,在上述地产交易中,程慕阳从中间人处获得了280万人民币的款项。但加国难民委员会并未见过这份证据。2014年,程慕阳向加国难民委员会表示,这笔280万人民币是来自其他交易的。2009年, 加国难民委员会的移民部发现,部分在中国指控程慕阳的证人曾经被逼供。雷迪说,在拒绝程慕阳的难民申请中,委员会毋须确认逼供是否真的存在。法官罗伊(Yvan Roy)称,会稍后颁下判决。
程慕阳的代表律师马塔斯同时为3名身负贪腐指控的中国人担任辩护律师。马塔斯说,加拿大政府对于北京的有关行动的反应“幼稚”。
2015年4月初,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河北原省委书记程维高(2003年8月,中纪委宣布开除程维高党籍,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之子程慕阳赫然在列。
同月,在加拿大温哥华从事房地产开发生意的Michael Ching,被媒体曝出疑似就是中国红色通缉令上的外逃疑犯程慕阳。其后加拿大广播公司援引加联邦法庭文件,证实两人就是一人。红色通缉令发布后,程慕阳已藏匿起来,他在温哥华附近里士满的办公大楼也人去楼空。
随后,程慕阳也委托律师在加媒体上发表声明,承认自己在中国因为涉嫌贪腐遭到通缉,但却否认自己有罪。
程慕阳于2000年9月外逃加拿大,“红色通缉令”中对他提出的指控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国有资产,贪污,隐藏、转移、收购或以代理人身份出卖赃物”等。
为躲避中国追捕,2012年,程慕阳曾申请难民身份,遭到加拿大移民局拒绝。2013年程慕阳就加国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的决定提请司法复核,但被渥太华法院法官驳回;2014年11月,程慕阳再次提出申请许可和司法复核,2015年3月26日,渥太华法院法官裁定将于6月23日在温尼伯法院举行听证会。
随后,程慕阳也委托律师在加媒体上发表声明,承认自己在中国因为涉嫌贪腐遭到通缉,但却否认自己有罪。
程慕阳于2000年9月外逃加拿大,“红色通缉令”中对他提出的指控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国有资产,贪污,隐藏、转移、收购或以代理人身份出卖赃物”等。
为躲避中国追捕,2012年,程慕阳曾申请难民身份,遭到加拿大移民局拒绝。2013年程慕阳就加国移民及难民局上诉部门的决定提请司法复核,但被渥太华法院法官驳回;2014年11月,程慕阳再次提出申请许可和司法复核,2015年3月26日,渥太华法院法官裁定将于6月23日在温尼伯法院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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