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台外交部驳台湾地位未定说法


针对近期台湾民间有人以“旧金山和约”、“中日和约”等历史文件及所谓前外交部长叶公超在台湾立法院谈话,指称“台湾地位未定”。台湾外交部16日深夜重申,“中华民国”政府拥有台澎主权不仅具有国际法法理基础,也有长达70年的行使主权事实,希望“国民”不要自我否定“国格”。

文章配图

台湾岛内至今仍有人主张定位未定

据台湾媒体7月17日报道,台湾民众于日前以“美英日中都知道台澎主权未定”为题投书媒体,表示早年时任外交部长的叶公超曾在立法院报告说“在现行情况下,日本没有权利把台湾和澎湖群岛转移给我们,即使日本有意如此,我们也不能接受”外,在台北和约的总报告书中更白纸黑字写著“查金山和约仅规定日本放弃台湾澎湖而未认定其谁属,此点自非中日和约所能补救。

台湾外交部反驳民众投书相关内容。投书指出,中华民国政府是“军事占领”取得台湾、澎湖群岛及附属岛屿主权,且经查立法院会议纪录资料,叶公超在立法院发言对“中日和约”第2条补充内容为“各该领土既原属于我(中华民国),现亦由我统治,而中日和约复承认由日本依金山和约予以放弃,故在事实上已归属于我”。

台湾外交部声明,中华民国收复台澎领土主权的法律依据,是1943年12月“开罗宣言”、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及1945年9月“日本降伏文书”等一系列由中、英、美、苏、日等国元首或全权代表分别宣示或签定具有国际法效力法律文书。这3项法律文件并经中、美、日3国收入其条约或国际协定汇编。

此外,台湾外交部还说,中华民国收复对台澎地区主权,在1951年“旧金山和约”授权缔结的1952年“中日和约”中再确认。中华民国取得台澎主权“收复日本透过侵略与不平等条约取得的领土”,因此不发生军事占领问题。
至于1950年6月27日美国政府在韩战爆发后宣布台湾海峡中立化,将台湾地位进行冻结,以待太平洋安全恢复、由同盟国与日本和平解决,或由联合国加以决定。外交部表示,叶公超在1950年6月28日发布声明,强调美国政府的提议,不影响台湾主权。

叶公超当时表示:“台湾系中国(中华民国)领土之一部份,乃为各国所公认,美国政府在其备忘录中,向中国所为之上项提议,当不影响开罗会议关于台湾未来地位之决定,亦不影响中国对台湾之主权”。“中华民国”依据“开罗宣言”等决议拥有台澎主权乃是历史事实,不因他国政策变动而有所减损。

台湾外交部还指出,包括美国、日本及法国等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第二世界大战后在台北设立驻华使馆,由此可知,各国也承认台澎主权回归为“中华民国”领土,美国总统尼克森(Richard Milhous Nixon)也在1972年2月22日保证,未来美国将不再提出台湾地位未定声明。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