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台湾爆发毒淀粉事件,16日一审宣判。7家制造商、经销商,共9名负责人及干部,使用工业用顺丁烯二酸化制淀粉,影响大众健康,依法判处9人2年10个月到6个月不等徒刑。台湾食安问题,阳洸你怎么看?我说,大陆即将实施史上最严格的新食安法;台湾政府依然无为、台湾人仍然健忘,祸从口入,岂不活该。

台湾食安问题连环爆政府却毫无作为
2011年,大陆爆发一连串地沟油事件,大陆长期以来不断被诟病的食安问题终于被翻上台面,迫使官方不得不重视。当时,台湾人看着北京,一面暗自窃喜,一面也为台湾“美食王国”的品质、安全感到骄傲。
就在同年,台湾爆发了塑化剂事件。2012年的过期奶粉、2013年的粽子变造制造日期、毒甲苯餐盒、胖达人人工香精、大统黑心食用油、2014年,台湾传出了地沟油风暴甚至还波及香港,一连串的食安事件后,台湾“美食王国”的招牌,因此蒙尘。
在地沟油事件爆发后,大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商家若制造、传播、运输地沟油,轻则面对没收、封店、查处等行政处罚;重则必须承担死刑、无期徒刑、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4年来,无数的大陆商人因为地沟油、有害添加剂,遭判刑;除了死刑、无期徒刑及平均高达10年的有期徒刑外,这些黑心商人还须负担平均260万人民币(约合41.9万美金)的罚金。
2013年,大陆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严格加强食安把关;2015年4月通过号称史上最严格的《新食安法》,10月即将施行。未来,大陆的食品业者,将面临最严格的标准、监管、处罚及问责。
反观台湾?主管食品安全的卫生福利部,推动“食安月”找大厂推动自主管理外,可以说是毫无作为。台湾各地各地卫生局的稽查人力,加总起来仅有300多人,等于每个县市只有16名稽查人力;然而卫服部却是透过招募食安志工,希望能补足食安稽查漏洞。
而台湾社会价值观普遍追求“便宜又大碗”的心态加上台湾人“乐天善良”的健忘,即使在食安事件后曾有台湾民众自发抵制黑心企业的行动,但到最后总是在“特价促销”后不了了之。
食安事件,百分之百就是人祸,不论主事者是无知、无能或者道德沦丧,都应处以重罪。然而,台湾司法体系却没有给予相对应的重判,最大的主因在于,台湾司法体系对于食安危机带来的后续效应,几近无知。
解决食安问题最根本的方式,是提高人民素质。但台湾经济快速发展了几十年,显然在某些细节上仍没办法展现自律性。说到底,世界各国一定都有素质差劲、道德低落的人民,但政府该透过怎样的手段处理或者避免这些道德危机,终究是制度问题。
所谓制度,无非“严查”或者“重罚”。台湾十多年来,花了极大力气想搞好品牌行销、促使产业升级,想摆脱台湾制造等同于仿冒品、劣质品的过去。现在好不容易在华人世界有了高品质的良好形象形象,却因为这些不肖厂商灰飞烟灭。若从“毁坏国家声誉”角度来看,中国大陆对于黑心食品最高处以死刑,或许有它的道理。
在大陆大刀阔斧的把关“舌尖安全”的同时,台湾人民始终期待的是能大刀阔斧改革食品安全的制度,但3、4年过去了,人民是否只能永远“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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