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两个多月前的警告,没能阻止这次损失数百亿元人民币的灾难降临天津港。

李克强驻足天津港大爆炸废墟前
尽管人们还无法分辨这究竟是几分是天灾,几分是“人祸”,但公共安全一再成为痛击人们的神经,迫使习近平在8月15日再度就此“发难”,严令“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日更是召集最高规格的政治局常务会议,专题研议天津爆炸,当天新华社公布措辞严厉的会议内容。然而,中央“心焦”地方难动,这又岂是几句震慑便可解决?
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被遗忘”
天津港的这场爆炸后,官方喉舌重提两个多前的一次重量级会议。那是5月29日下午,政治局集体学习“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习近平当时提出一个目标,即“要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他认为“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公共安全仍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诚然,类似于“形势总体是好的”的宏观说明很重要,但当有微观事件发生时,便应该将重点放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上,而不是以这种含糊其辞的一般性说法误导民众。包括习近平在内,必须慎重使用。
当时,没人能理解这次毫无来龙去脉的学习主题。中共政治局集体学习大约每月末召开一次,举凡能进入议题者均为国家大事,而这次议题首次聚焦公共安全令不少人大感意外。既然重要,那么务虚之外也理应迈步更实在的步伐,比如为保障公共安全,在官员的工作要求中具备详细的安全管理内容,以及在大学建立城市安全管理专业等等,都是值得尝试的的好办法。
距离政治局会议仅三天之隔,也即6月1日晚上9时30分左右,湖北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一艘游轮“东方之星”倾覆,事故共造成442人死亡,仅12人获救。“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成为自1949年1月27日“太平轮”在舟山群岛海域的白节山附近与一艘载着2,700吨煤矿及木材的货轮“建元轮”相撞沉没以来中国发生的最严重船难,也是1949年以来最严重的一起内河航运翻船事故。
此次事件当时震动中央高层,习近平、李克强下达指示和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维护公共安全的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次日,李克强更是亲率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飞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应急处置。彼时,李克强在江边冒雨指挥救援的照片令人记忆深刻。
在此之前的2013年11月22日,山东青岛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泄漏也曾引发重大爆燃事故,造成62人死亡。彼时习近平亲自南下督阵,措辞严厉地警告,“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随后,国务院授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个国家与省级部分成立事故调查组,一干人等受到严厉惩处。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三、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中,给予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中石化股份公司副总裁、安全总监王永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市长张新起行政警告处分……
在被动应付灾难来袭,中共高层日常工作其实并未“缺位”。事实上,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曾提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当时成立的重量级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责亦涵盖公共安全在内的广泛内容。
诚然,公共安全涉及范围广泛,可控性难以预料,但是事实上,更多的案例经过验证绝非单纯的事故,而实际有相当程度的“人祸”成分。
上边急红眼下面存侥幸
“政令不出中南海”,往往是上边急红眼了,下面依然心存侥幸,总以为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执行中央要求“打折扣”,一旦稍不经意,大祸临头,则悔之晚矣。更有甚者,“吃一堑不长一智”,或者“紧张”只有三分钟热度,纠责不力,谁能果真视中央要求为金科玉律,不敢稍有违逆?
此次灭顶之灾,习近平最新的警告----血的教训极其深刻……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未知能显现多久的震慑效果?
此次爆炸发生于天津滨海新区,是天津市下辖的副省级区、国家级新区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被誉为“中国经济的第三增长极”。1994年3月,天津市决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的基础上“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经过天津市10余年自主发展后,滨海新区在2005年开始被写入“十一五”规划并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地位之崇要自不待言。
《金融时报》的一篇文章《爆炸不合时宜牺牲有无意义》评论道,正因为事故地点距离北京太近,时点又太接近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9•3大阅兵”,爆炸显得太不合时宜。一个需要营造空前团结与尊严形象的国家,是否还有悲伤与质疑的空间?天津爆炸是对中国当局的一次拷问:继续按照传统惯例,淡化悲剧,美化牺牲?还是正视悲剧,痛切反思,积极变革,哪怕庆典的气氛可能由此受到影响?要知道,救援越专业,“革命”才能越没有市场。
目前,对于事故原因的追问探究尚全部处于猜测阶段。譬如对于河北企业主事后反馈的极毒物质700吨氰化钠不仅长达三天都无法确定具体位置,甚至相关管理申报信息都无法确定。这一切都显见地方之粗放经营管理。
面对天津危化品爆炸的惨烈现状,一位毕业于斯坦福法学院的律师表示,目前爆炸的原因还没有查出,现在下定论还为时尚早。但是,“即使与美国法律相比,中国法律相关的管理和惩罚条款也是很健全的,关键还是在于管理者和执行者的意识”。想必这应该是事实,道出了今天中国相当一部分本可以避免的灾难是怎样“不可避免地”发生的。
如果说,它仍然没有唤醒那些沉睡的人们从数十年粗放式经济模式中苏醒过来,那么这百余人的无辜生命、这数百亿资产,不啻等于白牺牲、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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