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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骗捐女子被批捕 “捐款”已退回


在微博上自称天津爆炸事故罹难家属,骗取网友捐款的广西女子被逮捕,逾1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68美元,下同)“捐款”已经被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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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8月28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杨某兰依法批捕。经查,共有3千余名网友使用微博“打赏”功能为杨某兰捐款,总金额9.6万元。目前9.6万元“赏金”已由新浪微博官方逐一退还给打款人。

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件发生后,杨某兰通过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ways”账号先后发布两条短微博,称其爸爸在天津港爆炸现场附近的公司上班,发生爆炸后就与父亲失去联络,当时发这两条微博的目的是为博取网民的关注,提升自己微博的“粉丝”量。

如何制止利用民众同情心大发“灾难财”的行为,成为天津爆炸后的遗留问题

随后,杨某兰通过微博中“热门关注”板块得知,新浪微博有通过长微博获取“打赏”的功能,遂利用“长微博”转发了一篇报道天津港大爆炸的信息和一张现场图,并附上虚构事实的文字,称其爸爸在天津港爆炸事件当中不幸丧生。值得一提的是,杨某兰还在微博中透露了“妈妈已去世”的相关信息,博得了大量网民同情,网民纷纷通过新浪微博的“打赏”功能对其捐款。

据了解,1996年出生的杨某兰父母健在,均未去过天津。

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诈捐门”、“骗捐门”频现【相关链接:中国式骗局?天津大爆炸后诈捐频现】,如何看待这些跟随灾难而来的乱象?

有专家称,谣言四起是重大事件发生初期的正常现象,由于传播成本低,在信息未完全公开透明之前,网民们对各类信息随手转发,表示对事件的关注,在自媒体发展的今天,没办法彻底扭转这种局面,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管制。

也有法律专家认为,有人在灾难发生后“趁火打劫”,大发“灾难财”,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部门发布事故信息不够及时公开透明。在互联网时代,一切行为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散布谣言造成恐慌、骗取捐款等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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