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早上出席行政会议之前见记者,被问及有关中联办主任张晓明言论引发的争议,期间六次强调香港“司法独立”。他指,张晓明就行政长官地位及权力的言论,讲的是制度,并非指个人,批评有人对言论断章取义和误导。梁振英又强调,司法独立是香港的法治精神。至于张晓明说香港不搞三权分立的《基本法》依据,梁振英指,这是20多年前起草《基本法》时,邓小平的指示。

梁振英强调司法独立是香港法治精神
梁振英15日回应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提出的“香港不搞三权分立”和“特首超然论”,六度重申香港“司法独立”,强调香港不搞三权分立是遵循邓小平的指示,并指批评张晓明者是“不负责任”“误导”。
梁振英说:“张晓明主任讲的是制度,包括政制和法律,不是说个人…张主任所讲的我十分认同,即香港司法是独立的。他演说中至少??两处提到司法独立,也引述基本法有关条文。香港一直奉行司法独立,这是香港法治精神和法治传统中十分关键部分,我本人和特区政府一直以来会继续奉行司法独立,用基本法的用字来说,就是不干涉司法运作。 ”
梁振英强调香港情况特殊,不能硬套“三权分立”的概念。他说:“我们在香港实施其他地方没有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我们的高度自治的前提下,特区没有完整行政权和立法权,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能硬套其他国家的三权分立的概念呢?”
“在世界上不同的民主国家,他们的三权分立也有不同的定义和运作,英国和美国,一个是总统制,一个是大多数政党党魁任首相兼有相当大的行政和立法权。”
“香港另一个特殊情况是,特区政府根据基本法是特区的行政机关,不是广义的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政府。”
“我重申,香港的司法是独立的,香港的特殊情况是,特首根据基本法,既是政府的首长,也是整个特区的首长,既向特区负责,也向中央负责。这是香港的实际情况,也是基本法的规定。我们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
至于张晓明说香港不搞三权分立的《基本法》依据,梁振英指,这是20多年前起草《基本法》时,邓小平的指示。
梁振英说:“三权分立在基本法出第一个征求意见稿时,1987年邓小平先生接见草委时,已有详细描述。之后起草中,就政治体制的设计,也是按照当时的概念来实施。我们不应该将一些概念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简单用4个字来描述。”
“张晓明主任的讲话中也没有有些人批评的所谓‘搬龙门’,他说的三权分立,在1987年邓小平先生已经讲过,也是根据这个指导思想来制定基本法的。”
梁振英最后再重申香港司法独立,“这是我们的法治精神、法治传统和法治运作的关键部分。”
《邓小平文选》中记载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中指出:“还想讲点基本法的起草问题。过去我曾经讲过,基本法不宜太细。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现在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这样也过了一个半世纪了。现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并以此来判断是否民主,恐怕不适宜。对这个问题,请大家坐到一块深思熟虑地想一下。关于民主,我们大陆讲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概念不同。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
当时邓小平还说:“对香港来说,普选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比如说,我过去也谈过,将来香港当然是香港人来管理事务,这些人用普遍投票的方式来选举行吗?我们说,这些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
曾任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办公室成员、《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执笔人之一吴伟曾在2014年撰文回忆邓小平对中共十三大报告第五、第六部分和《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文件草稿的评价,其中也谈到三权分立的问题。
吴伟在文章中指,邓小平当时说,要说他有些意见,是对政治体制改革这部分,“我们不照搬三权分立,你们也没有写要三权分立;但是不是也搬了一点?主要问题是要使行政机构能够有效地工作,不能过多干扰行政机构的工作。决定了就办,这是我们的优势,这个优势不能丢。不能放弃专政,不能迁就要求民主化的情绪。”
对于外界对张晓明言论的批评,梁振英反批为“断章取义”“误导”“不负责任”。他说:“基本法是香港的基本法律,政治体制是香港社会很重要的一方面设置,这些问题在社会上大家可以多些讨论是好事,讨论的前提必须是根据事实、讲法律、讲制度。我注意到,张晓明主任12日发言之后、发言稿公布之前,已经有人作出相当严厉的批评,出现一些断章取义,甚至是误导的情况,这对于我们就如此严肃的问题的讨论来说,是不健康的,有关人士不负责任。”
“他(张晓明)完全没说特首权力凌驾于司法机关或立法会,但当天已经有人出来批评说有些干预司法运作,这是误导。”
“香港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凡此种种大家可以详细研究,大家关心是好的,但前提要全面看张晓明主任那篇比较长的讲话,了解基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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