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公车私用为何高居官员腐败榜首?


一边是高额的车补,一边是灰色的私用。一边是铁纪的高压,一边是侥幸的逃避。数据显示,中国的公车私用已成为官员腐败的榜首问题。

公车已经成为中国官场涤荡不尽的顽症,成为苍蝇老虎觊觎不息的肥肉,既耗损着党纪国法的公信,又侵占着百姓民众的利益。不出人们的预料,雷声轰鸣的公车改革,尽管以堆积如山的公款作为遏制公车的替代品,但这些取自纳税人血汗的车补,依然沦为一些人本已鼓胀的荷包中的一部分。在2015年8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前一个月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2,842起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最为突出,高达680起,接近四分之一。而9月24日的发布中显示,中国国资委近日通报的本部门5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违规用公车最为严重,同样排在首列。

可以说,由于随意性和隐蔽性更强、监督的难度更大,彻底解决官员队伍中的公车私用,将比有账可查的吃喝贪财,来得更复杂、更困难。甚至可以说,只要官场上的公车私用现象一天不杜绝,民众对中央反腐的决心一天都有落差。

中国行政公车所拥有的数量,无论在历史上、还是世界上,都是一个蔚为壮观的数字。它将载入史册的,不是一个国家的富强富足,而是一个时代的耻辱。它耗费的不只是一国民众沉重的负担,也是一个时代的权力公信。它将公仆的关系完全颠倒过来了,无数买不起车、用不起车的个人,在为所谓的“人民公仆”充当着封建时代的抬轿者,充当着公车私用的官员的另一种“车奴”。他们只有支付权,没有使用权。只有远远地看着公车扬尘而过的权力,没有拥有感。

公车改革过后的公车私用,对于民众来说,无异于沉重负担之外的雪上加霜。这是从直接的影响层面来说的。从间接的损失来说,中国大量的公车,由于所有的开支出自于“公”,车价、维修、使用等庞大的支出,正是由于这个貌似看不见“主人”的公字,呈现出丧尽理性的阔绰形态,同时了加剧了车辆购置、使用、维修等各个环节的市场扭曲程度,加大了相对弱势的人群与私家车之间的现实距离。

事实证明,单纯的车补“放血”,并不能解决公车私用问题。同样,单纯的偶尔查检,也不能遏制公车私用的歪风。这是因为,公车私用顽症,是特权顽症的伴生品,是许多官员视作理所当然的享受权力,当作高于民众的地位象征。此外,尽管中央有规定、党纪有明令,但是,由于监管的机制失之于偶然,处罚的力度失之于宽松,公车私用这个现时的权力、现用的私利太方便,也太诱人,所以造成这种现象屡禁不绝,并且高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腐败“榜首”。这一点,可以从国资委近日对11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处理结果得出结论。

中国国资委通报的11起案例,涉及到所属多个部门近20名官员。他们中,处理最严重的是党内警告处分,除个别同时被处行政降职、或工资下调整一个档级,大多数官员停留在党内或行政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上,因此对于公车私用的官员所带来的威慑力相当有限。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之后的公车私用,从党纪的角度来看,完全属于顶风作案。从国家与民众利益的角度来看,完全属于严重侵害。但是,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公车改革未能壮士断腕的改良困境。从某种意义来说,这场改革是不彻底的、不到位的。

中国从1994年开始出台《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规定》,距今已经整整21年。21年后的今天,各种思路尝试过,各种规定出台过,虽然有效果,但收获甚微。虽然不能说失败,但也绝不能称之成功。这是决策层面需要反思的课题。

公车改革的法治思维,就到底就是权力真正能够被置于制度笼子里的思维。在这项改革中,没有所谓的自觉性可以依赖,也没有纯粹的市场化可以化解,只有构建制度笼子的强制性的操作手段可循。这些年,关于公车,包括民革中央等机构,社会各界从未停止过“上书”,给决策者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各种建言,国外也有太多的经验值得汲取。因此,千条路、万条路,归结起来只有一条路,这便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权的思路。只有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公车私用问题,一刀砍除用于公车的财政预算,一网打尽公务用车的监控范围,一票否决公车私用的手上权力,一竿到底监督制度落实,才能把公车改革当成反腐斗争的一场硬仗来打,才能把公车改革的技术性工作当成政治性任务来抓。

开弓没有回头箭。公车改革如果在制度的眼鼻子底下被打折扣,民众对于党和政府的信心,同样也会大打折扣。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