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日,是胡耀邦诞辰100周年纪念日。胡耀邦备受外界争议,曾因“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力”被迫下台。之后,北京各高校学生纪念其病逝的自发行动也被认为是“六四事件”的导火索。鉴于此类种种,胡耀邦一度成为中国官方报道中的“禁词”。但中共新一届领导人的上台后,不断向外界释放为其正名信号。

1989年学生悼念胡耀邦
11月19日,中共最高学府中央党校的教授蔡霞撰文纪念胡耀邦,称胡耀邦是推动全面改革的政治家,是当代中国历史进步的奠基者。
文章称,上世纪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中期,是中国进入历史转折、走向改革开放新阶段的起步十年。那十年间,胡耀邦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共中央书记处秘书长兼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十年间,胡耀邦一直在第一线,广泛团结了党内外各方力量,构建起支撑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厦的坚实基础,成为当代中国历史进步的奠基者。
警告党风不正是亡国现象
1977年3月,中央决定胡耀邦恢复工作、担任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当时,中共和国家刚刚摆脱“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中国往哪里去,今后的路如何走?”这是摆在全党面前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根本问题。而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人们的认识还受到“两个凡是”的束缚。面对这种情况,胡耀邦认为,必须在思想上、理论上“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才能明确方向道路。
肃清“文革”危害,认真汲取波兰执政党的教训,是胡耀邦高度重视党风建设的两个直接动因。胡耀邦指出:“文革”十年对党的危害巨大,这种损害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无形的损害比有形的损害大得多,这些损害是无法估量的。这种无形的损害包括思想上的、精神上的,团结上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把我们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破坏了;第二,增加了人民内部相互之间的许多隔膜。
胡耀邦指出党风不正的主要表现是违法乱纪、特殊化、官僚主义、压制民主、打击报复、贪污受贿、化公为私,诸如此类,相当厉害。胡耀邦严厉警告这“是个亡国现象”。
胡耀邦严肃批评说,我们也有某些老同志确实背离了(说“背叛”恐怕太重了)年轻时候的革命理想。他在十二大报告中再次指出“由于十年内乱的流毒至今没有完全肃清,也由于在新的情况下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腐蚀作用有所增长,目前我们党内确实存在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的问题,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我们决不允许夸大但也决不害怕揭露党的这些阴暗面。”
面对党内不正之风的出现,胡耀邦警告全党“应该正视波兰事件”。“波兰党的基本教训是党的领导层严重地背离了人民”,胡耀邦说,“一个党由地下党变成执政党以后,演了三次悲剧,我觉得也实在应当清醒了。”正是出于强烈的现实危机感,胡耀邦对抓紧党风建设具有高度的自觉,他明确要求:不正之风要坚决煞住!中央机关要带头做出成绩来。
但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共党建出现复杂的变化,因此尽管加强党风建设的任务提出了,但后来取得的成效也很有限。而这些,都进一步激发了胡耀邦更深刻的思考。
文章指出,胡耀邦从发起解放思想到努力肃清“文革”祸害遗毒到加强党的建设,始终贯穿着一条基本思想逻辑:这就是面对重大现实问题,思考步步深入。而这些思考直指党的经验教训的根本:
制度问题是决定性的因素,只有推进改革,解决制度问题,才能使中国共产党不发生蜕化变质,使党和国家实现现代化目标。于是全面推进改革,包括推进政治改革就成为耀邦在那些年的自觉努力。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文章表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政治改革的基本内容。还在发起解放思想、冲破“两个凡是”时,胡耀邦就犀利地剖析了极左思想之所以能如此禁锢全党,就在于党内的个人迷信、封建主义思想影响,就在于党内缺乏正常的政治生活,而这些都和党内的制度不健全有关系。
胡耀邦明确指出,党内的官僚主义特权现象与我们的制度不完善、不严密、有漏洞有关系。胡耀邦在谈到同党内不正之风做斗争时特别说到:我们的党要立法。国有国法、党有党法。多少年来,党的法律立的不够,很不完备,什么叫犯了党法就没有标准?所以第一步,要规定一些党法。他十分赞成在十二大党章修改中,专门加进“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个内容,并在党员条件中也专门增加了“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胡耀邦大力支持制定和通过1982年新宪法,强调认真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为了使全党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他还建议在中央开办法律知识讲座,为中央领导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
政治改革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既防止权力专断出现重大失误,又防止权力谋私搞不正之风,侵害党和人民利益。他指出民主法治等是时代潮流,他说“今后的若干年里,有三股潮流是挡不住的:第一股潮流是团结起来干四化,第二股潮流是健全民主和法制,第三股潮流是发扬党的好传统,要求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他明确提出:“如何改善党的领导,需要研究一系列问题,如加强民主集中制,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的终身制等。”
在严肃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中,胡耀邦把党的建设同国家政治改革联系起来考虑,他指出:“执政党同地下党、非执政党有什么根本区别?党执政以后危险在哪里?在于搞不好会蜕化变质。党执政后不能够命令群众,不能把自己变成旧社会那样的统治者,那样的统治阶级。社会主义可以蜕化为社会帝国主义,这在理论上、实践上都是说的通的。墨索里尼,开始是相信社会主义的,以后成为法西斯。中国也有,林彪、‘四人帮’要把社会主义变成社会法西斯主义。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防止党蜕化变质,重要的一条就是认真改善党的领导。”
推动全面改革
文章称,在探索改革的过程中,胡耀邦逐渐形成了全面改革的思想,1983年1月,他在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着重阐述了邓小平“没有改革就不可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思想,提出了“全面改革”。他指出:全面而系统地改,就是一切战线、一切部门、一切单位,都有改革的任务,都要破除陈旧的、妨碍我们前进的老框框、老套套、老作风,都要钻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立新章法。坚决而有秩序地改,就是全党都要按中央确定的步骤,坚决而有秩序地进行。总之,要以是否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作为衡量我们改革对不对的标志。
然而,这个讲话遭到了党内一些人的质疑,这表明“全面改革”的思想时机还没有成熟,于是胡耀邦暂时搁置下这个问题。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胡耀邦参与主持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全面展开,将中国的改革往前推进了一大步,中国的经济发展走入了新的里程。
经过历时两年的思考,胡耀邦在1986年接受国外友人采访时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是各方面改革的统率,政治体制不改,经济改革就遇到许多解决不了的问题。胡耀邦说,我们要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专门的问题进行研究……政治体制改革涉及的范围要稍宽一些,它涉及上下级关系问题,触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触及政府和经济部门的关系,触及党、政府、人代会的分工,按西方办法完全分开不行,但要有分工。党管什么,政府管什么,职能要明确。也要触及人代会、民主党派的作用。这些都涉及如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
强调党政分开
胡耀邦还指出,党也要进行改革。胡耀邦说:党和政府工作人员要受人民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受不到群众监督,犯了法还要去查不行,要做到随时能受到弹劾、揭发。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而不是要把它推翻。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这涉及到理论上的一个重大问题,即党政关系问题。
胡耀邦在当时反复强调要实现党政分开,他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已提出执政党现代化整体建设架构,他多次提出要接受“文革”一人制体制、一人说了算的惨痛教训,要实现党内民主监督;
他力主渐进政改,特别强调党政分开,特别强调权力不能过分集中,实质上是在为国家未来新的经济体制(到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政治体制,这正是建立民主法治的治国框架的核心所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所在。
文章最后表示,回顾胡耀邦在那个十年的工作和思考,一个对党忠诚、对人民赤诚、对同志坦诚的正直坦荡、光明磊落的共产党人形象卓然屹立。胡耀邦作出的先驱者的思考、先行者的努力,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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