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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华夏银行副行长受贿远低于年薪


历时7个月后,原中国华夏银行副行长王耀庭受贿案于12月1日开庭审判。据媒体报道,与其他涉案银行高管涉案金融动辄千万乃至上亿相比,王耀庭受贿金额仅106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72美元),远低于其2014年年薪2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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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华夏银行副行长王耀庭受贿案正式开庭

王耀庭案12月1日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北京检方指控王耀庭利用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公司请托,为公司在该行项目以及贷款审批和发放方面给予关照以及提供帮助,并因此收受美元和银行储蓄卡,共计人民币106万余元。

报道提及,王耀庭受贿涉及两家公司,但两公司法人同为程某。其中,王耀庭于2010年间,利用担任华夏银行副行长、分管信息技术部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雅普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的请托,承诺为该公司在华夏银行信息科技项目上给予关照,并收受程某给予的1万美元。

2013年至2014年间,王耀庭利用担任华夏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山西宝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华夏银行的贷款审批和贷款发放提供帮助,收受程某给予的存有人民币100多万元的晋城银行储蓄卡一张。上述报道提及,王耀庭表示认罪,律师将为他做罪轻辩护。所有涉案金额以全部追回。

“老华夏人”王耀庭的公开资料并不多。王耀庭出生于1963年7月,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教材处副处长,华夏银行信托租赁部副主任、证券部主任兼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还曾出任总行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成员、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在分行层面,王耀庭在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工作过一段时间,曾先后出任党组副书记、副行长、行长;一名曾经的下属在听闻其落马消息时,表示惊诧的同时,称其“胆子很大”,但拒绝进一步评论。

回归总行后,王耀庭又先后出任行长助理(兼国际化改造办公室主任)、副行长、党委委员(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大集中项目开发办公室主任),并从2007年出任副行长至今,是华夏银行资历较深的领导之一。

在华夏银行现任三位副行长中,王耀庭和李翔的任职都始于2007年,另一副行长黄金老的任期始于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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