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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忍住不看吗?——分享暧昧与尴尬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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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理/有权无权如何一夜间互换角色?一边是满怀掌控网络以保护特权阶级、维持现存秩序意识的警方,另一边是扮演“改革使者”的网民,一宗法律上轻率失足、道德上令人发指的事件,引领我们进入互联网道德暧昧的灰色地带。

自上个月底开始长期占据香港报章头条的所谓“网上疑似艺人淫照案”,对牵涉其中的艺人来说当然是一宗不折不扣的悲剧----他们的形象、事业、自尊,甚至幸福,似乎都要毁于一旦。我们的本能反应,是用说教和道德主义(moralistic)的眼光看这个问题,将有关的艺人当作受害者(victim),以及将在互联网上发布照片的人当作加害者(perpetrator)。世界由受害者与加害者的两大阵营组成,本来就是常存于道德主义者心中的一种通俗剧想像。

这件案子当然有它的道德含义与教训,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卫道之士大可以用它作为警惕血气方刚的少男少女必须规行矩步的德育教材。然而从文化评论的角度而言,“淫照案”有举发性,并不是因为它提供了“女孩子必须洁身自爱、男孩子可以风流却不可以下流”这类老掉大牙、早成陈腔滥调的道德教训;而是因为它揭示了在今日的网络时代,有权有势(the powerful)与无权无势的(the powerless)可以怎样在一夜之间互换角色。从这个角度看,在该案上对峙的双方不是作为受害者的艺人和作为加害者的照片发布者,而是负责维持社会现状(status quo)、现存秩序和权力关系的警方,与挑战这种现状和颠覆这种秩序与关系的互联网和网民。

明乎此理,我们就不难理解香港警方与网民在今次事件上的交恶与角力。自上月底有人透过互联网发放疑似艺人的淫亵照片后,警方迅速采取行动,高调地拘捕一个涉嫌发布照片的网民,这个二十九岁的网民其后被法庭下令还押八个星期。这次拘捕引发网民对警方选择性执法和警权过大的批评,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言论更加火上加油:他声称网民藏有淫亵照片可能触犯法律。结果,一批又一批新的淫亵照片不断在网上流传,仿佛在嘲笑著警方的无知与无能;而网民也进一步组织起来,以游行、筹款和在报章上刊登广告等方式声援被捕网民及表达对警方的不满。当然大多数网民只以他们最熟悉,也可能是最有效的方式与警方对著干----他们继续在网上浏览和传阅这些照片。

警方对这宗案件一开始就有一种跟案情的严重性不相称的重视(警方的高层解释这不过是反映了社会的关注,问题是执法部门应该给永远“新闻饥饿”的传媒牵著鼻子走吗?),以至其后的进退失据和频频失言,其实是建基于一股要充分掌握和控制网上世界的权力欲,以及急于要维持社会现状的一种组织意志。的确,警方作为一个在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合法拥有及使用暴力的政府部门,它的最大功能就是要保护社会秩序和资本家的私有财产。这令它与作为社会的“改革使者”(agent of change)的互联网,可以说是天生的敌人。今次警方与网民在“淫亵照片案”上的交锋和较劲其来有自,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

不惜一切维持社会现状,即使有时要对社会的不公平和不道德视若无睹也在所不计;这既是警方要干的“苦活儿”(dirty work),也是它不足为外人道的“脏秘密”(dirty secret)。在这个意义上,警方的执法行动是不含道德判断的(amoral)。所以在淫亵照片于网上流传后,警方第一时间采取行动针对的,不是那个拍摄和收藏照片的道德上的侏儒和性的捕食者(sexual predator),而是那些盗取电脑资料和发布照片的人士。换句话说,在警方的演算上,一宗在道德上令人发指的重罪(crime),其严重性根本无法与一次在法律上轻率的失足(misdemeanor)相提并论。

这也是警方今次执法令部分社会人士义愤填膺的原因:它让自己要维持现状和保护有钱人的本能凌驾和干扰了它的判断。比方说,它有否调查过照片是否在当事人完全知情及同意的情况下拍摄,在拍摄的过程中是否涉及药物的使用;而事后当事人又有否遭到任何形式的勒索?

这些照片的发布会对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不过同样无可否认的,是这些照片可能将广泛存在于香港娱乐圈的男性玩弄女性的掠夺性、剥削性行为(predatory practices)暴露于我们眼前,使业内人士以至社会大众无法再埋首于沙堆视而不见。香港演艺界一向缺乏自省能力,案件曝光自今,只是众口一词地谴责发布照片的人;也有若干人士将矛头指向事件的主角陈冠希。问题是这真的是宗孤立事件,抑或香港娱乐圈仍然处于拒绝面对现实的否认状态(in denial),一如他们不肯承认产品差劲而非盗版才是香港电影业衰退的主要原因?

与一年多前街谈巷议的短片“巴士大叔”一样,“网上疑似艺人淫照案”亦是个由互联网主导和带动的新闻现象(an Internet-led and Internet-driven news phenomenon)。有关照片由始至今皆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传阅,以及受到网民的广泛注意和讨论。传统新闻媒体在报道和追踪时,也一直受制于互联网上的最新发展和网民的最新动态。这再次证明,作为捕捉新闻和发掘新闻来源(news source),全面开放、有容乃大以及互动性强的互联网,在主动性与敏感度两方面皆远胜传统保守并附属于社会建制的主流新闻媒体。

“网上疑似艺人淫照案”与“巴士大叔”终究不同。“巴士大叔”既非罪案,也没有受害者,因此它是不涉道德的。这套短片在一瞬间成为经典(instant classic),反映的是互联网移风易俗的影响力。可是,最近这批叫人“不看不看还须看”的照片,却引领我们进入互联网道德暧昧的灰色地带。分享(sharing)本来是互联网致力成为大同社会的崇高理想,问题是当分享变成对第三者的伤害,界线应该划在哪里?人的气量、宽容和良善,可以战胜好奇心吗?下次再有照片传到你的邮址,你可以忍住不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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