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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家骅:《反恐法》不适用于香港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8日通过首部反恐法,并于2016年1月1日生效,民主思路创办人、大律师汤家骅指出,根据基本法,除了涉及国防外交及香港自治范围以外的法例,全国性法律一概不适用于香港。而且几乎所有刑事责任都有地域性,香港发生的事情,是香港自治范围之内,除非涉及国防的问题,因此在香港进行的活动,只会受香港的刑法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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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骅称根据基本法,全国性法律一概不适用于香港

综合媒体12月28日报道,对于有市民担心在港从事本土活动后,返回内地会被追究,汤家骅认为,任何人返回内地,自然受内地的法例监管,反恐法是适用于所有在内地的人,包括香港居民,但行为若在香港做,按照法例理论上进入内地都不会影响这个人的刑责,所有的刑事行为都有地域性。除非所做的事影响到社会的安宁,否则不应受到内地的规范。

梁家骅他重申,本土意识本身不是恐怖行为,若不足以影响国内社会安宁,这些人即使入境内地,法理上也不会受到内地当局追究。他指,香港不存在以言入罪,呼吁香港人不要过份恐慌。

刘锐绍认为,《反恐法》并非针对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区,但现时以任何形式传播的言论都受法例规管。刘锐绍指假如官方对某种在港传播的言论无限上纲,而传播言论的人士又踏足大陆,可能会构成危险,不过最终都要视乎大陆执法是否严谨。

《反恐法》涉及多项安全防范的措施,包括要求电信业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恐怖活动时,要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亦要监督信息内容,防止含恐怖主义的信息传播,如有此类信息要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要求媒体在处理恐袭事件报道时,只可以发布经反恐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的消息,其他在恐怖事件现场,包括工作人员、人质身分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都不可以报道,亦不可报道残忍及不人道的场景。

《反恐法》同时加入国家反对以歪曲宗教教义或其他方法、煽动仇恨和歧视,以及崇尚暴力等极端主义,以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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