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代孕妈妈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在草案审议中,中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除“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规定。这意味着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代孕行为仍将处于违规不违法的灰色地带。然而学者指出,代孕不仅仅是简单的生育问题,不能简单地禁止或解禁。

不仅在中国,代孕问题一直是困扰世界的难题,图为法国巴黎反代孕游行
代孕导致的社会问题
自古以来,生育与婚姻“不可分”,生育过程始终与婚姻关系相伴随。著名学者费孝通认为,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生育就由一种“生物现象”成为“社会的新陈代谢”。婚姻关系成为人口生育的社会形式。在中国文化中,存在着性生活、家庭生活与生育三位一体的传统模式。代孕的产生,无疑打破了这种传统,并且带来一系列伦理道德和法律上的挑战。
从伦理上说,对于代孕产下的孩子,尤其是通过(有偿)借精、借卵生育的孩子,最大的问题就是血缘关系的错乱,以及由此导致的婚姻家庭乃至社会纠纷,还有涉及户籍、财产的法律难题。在既往的新闻报道中,不乏代孕妈妈拒绝放弃孩子和客户家庭认为人工授精生育的孩子是“野种”的案例。客户与代孕妈妈通过直接性接触来自然受孕,更是违反了法律和伦理道德,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在现实情况中,为了“延续香火”而不得不选择代孕的家庭,绝大多数希望“包生男孩”,也就必然伴随着堕掉女婴的道德和法律风险。在代孕过程中,怀胎十月,不可避免会对代孕妈妈构成一定的风险,即使代孕成功,也可能随之产生一系列情感和利益纠纷。比如,在孩子的襁褓期,自然而然会对代孕妈妈产生强烈的依赖性,这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一生,如何处理这种似亲非亲的关系?然而由于代孕本身的“灰色”属性,当事人的利益,都是没有明确法律保障的,只能依靠君子约定。一旦发生违约,地下中介机构都是“打一枪换个阵地”,受害的只能是客户和代孕母亲。
此外,代孕还伴随着一些更深刻的社会问题,在短时间内,都很难确定其影响。比如,试管婴儿和人工授精带来的性与生育的分离,是否会改变人类的自然生殖模式?生育和养育的分离,会否导致代孕孩子的社会身份危机?生育与婚姻家庭的分离,是否动摇了“孩子是爱情结晶”这一观念?不论东西方,家庭都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如果有越来越多的单身人群跳过正常婚姻程序直接代孕产子,会对社会产生什么影响……在所有这些问题中,还有一点最容易被很多中国家庭所忽视,那就是代孕产业有把孩子变成商品的伦理风险。
禁止代孕?立法机关难决断
12月21日提交中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计生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同时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中国人大常委会12月23日对该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对草案第五条的上述规定分歧较大。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对于代孕不应一棒子打死,“禁止代孕”可改为“规范代孕”。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此次修改计生法应当集中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策进行----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而这一规定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且有些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论证,建议删去该条修改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并相应删去与之相关联的修正案草案第六条,即违反规定实施代孕等将受到相应处罚的规定。
事实上,也有委员支持“禁止代孕”入法。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帆表示,目前代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在非法实施代孕,一些中介组织在“地下”非法采精、供精、采卵、供卵、搞代孕等。他强调说,目前对于代孕问题只有两个部门规章做出了相关规定,因此本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禁止代孕”条款写入法律很有必要。
尽管最终的计生法修正案删除了禁止代孕的相关条款,也并不意味着代孕受到了法律的认可。前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都明确禁止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买卖精子、卵子和胚胎的行为,也是政府明令禁止的。对于国内的地下代孕市场,从今年4月至12月,卫计委等12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查处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查处开展代孕行为的社会中介机构等,清理和查处开展代孕宣传和服务的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应用和医疗器械、药品的流通、销售情况进行监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