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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贪腐择日判 辽宁高官侯景华囚11年

曾在广州天河、海珠、增城三地滥权疯狂敛财、涉嫌受贿近7700万元人民币财物的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周五(29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告当庭认罪,案件择日宣判。

大陆媒体报道,检察机关指曹鉴燎在1991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广州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天河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广州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物业租赁、“三旧”改造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

另外,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五(29日)对辽宁海事局原局长侯景华受贿案作出公开宣判,侯景华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人民币,被告当庭表示不上诉。

烟台市中级法院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指,侯景华在2004年至2013年,利用担任交通部北海救助局局长、辽宁海事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21个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又利用职权协他人晋升职级,非法收受财物合计656万多元人民币。

澎湃新闻从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信知悉,侯景华2012年8月退休,但在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财务方面有问题而被查,至2015年初被立案侦查。

检方称,在退休后被抓,又经历心理压力,侯景华一度罹患抑郁,并曾萌生自杀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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