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拜续了于建嵘老师的机会治理―信访制度运行的困境及其根源一文,我作为一个访民觉得有写一篇文章同于老师讨论一下的必要。首先感谢于老师仗义执言敢于揭露小数地方政府(我认为是大多数)的黑暗与罪恶。例如:花钱收买国家信访工作人员,让其拒绝登记本地访民或将已经登记在案的记录抹掉,即“销号”少数地方政府使用暴力等手段拦截上访者进入上级党政机关已是公开的事情,这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劫访”。有些地方党政对上访人进行打击和政治迫害可谓是触目惊心,抄家、没收财物、关押、拘留、劳教、判刑以及雇佣黑社会报复等手段极为常见,甚至演化成“安元鼎”类似的恶性事件。连坐法。暴力打压毫无疑问是对公民权利与法治建设的践踏。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非经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作出有效裁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一些地方政府的作为不仅严重恶化了其在公众心中的政治形象,而且导致极为激烈的抗争活动也时有发生,带有聚集性的游行、示威和集会对国家政治安全造成了一定威胁。这些地方政府在信访治理问题上采取的措施不是着眼于解决访民的问题,更不是建立长效规范的信访治理机制,而是以阻止访民进入上级信访机关为目的,具有浓厚的短视色彩,难以长久维系。在此过程中,暴力的专断权力使用得越多,软性的合法性权威就流失得越多,而没有权威的政权是无法有效地约束其治下民众的。等等。这些都是事实。像我在广州市西郊村村官为了抢夺我的土地和股份,西郊村官员用�和利益买通了荔湾区、广州市、彩虹街甚至广东省的少数官员在三级答复中荔湾区复查广州市复核对我无中生有的陷害,为了防止我上京上访西郊村出�彩虹街出警力八次无罪秘密绑架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雁鹰山庄的黑监狱,长期无罪监视居住,为了免遭迫害我只有逃离家出走投靠亲友暂住广州市西槎路529号 。2016年2月2日被广州市彩虹街维稳办发现我的暂住地而继续派人监视至今,有强权无真理呵,迫害何日是尽头•••依法治国、维权才能维稳等的春风何时才能吹散广州市彩虹街和西郊村的罪恶阴霾。
但是于老师又写什么“访民要挟型上访: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闹访,缠访:当前,访民上访逐步维权向谋利转化。政府掏钱摆平上访者的做法 所谓谋利型上访,是指访民以上访为施压手段,以此来请求或者要挟政府满足其利益要求的信访类型。[13]与维权型和治理型上访不同,上访者不是因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基层政府没有尽到公共服务责任,而突破基层政权的阻隔向上反映问题,而是以上访为要挟筹码迫使基层政府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这些要求多数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甚至不符合社会道义原则,其行为也最为基层政府痛恨。上访专业户:等等。我记得有中央领导同志评价访民百分之捌拾是有道理的。怎么不写正面的大多数的呢?维稳办等官员许多都是披着人皮的野兽。他们掌握着联防队、黑恶势力、派出所、公安局、110等国家机器,要钱有�要权有权是我们访民要挟得了的吗?无可讳言访民也是人像全国人一样也有个别坏人。但您不能以点概面,以偏概全。例如我就绝非谋利型,我只是取回被村官抢去的土地和股份。我所接触的访民没有一个是谋利型,而是满腹冤情。他们是全世界最贱的贱民。您能否统计一下中国访民有多少人被害无家可归、无罪监视居住、无罪关黑监狱和判刑、无罪打残、关残、打伤打死、关精神病院、甚至自杀、打残、关残也千方百计不承认,不付医药费。维稳办、法院、公安局是一条藤上的瓜访民大多投诉无门。访民是自杀率最高的族群•••
中国发言人刘为民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是法治国家“习主席也说:“要依法治国”。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如果任由官员对于社会主义法治,有的采取虚无主义态度,认为法治无用、法律程序麻烦,习惯于使用人治方式;有的采取工具主义态度,认为法律仅仅是一种工具,想用就用、不想用就弃之一旁,随心所欲;有的采取实用主义态度,法律对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或者本地方有利的,就依法办事,否则就将法律束之高阁;有的简单地把法律当作专政的武器,视法律为治理老百姓的工具,把法律主要用于对人、而不是对己,主要用于治理百姓、而不是治权治官。如果任由官、村(官)勾结谋利,违法犯罪迫害老百姓不管,那么依法治国只能是缘木求鱼、空中楼阁。只能是为渊驱�、为林驱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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