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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港独煽动罪 民族党:会引爆宪制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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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经民联立法会经民联议员梁美芬,4日联同10名亲建制法律界人士发表反港独宣言,要求律政司引用《刑事罪行条例》检控“港独党”。香港民族党5日回应指引用《刑事罪行条例》中的“煽动罪”,称可能引爆宪制危机,请香港人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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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言论曾引乡议局登报抗议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4日联同10名亲建制法律界人士发表反港独宣言要求检控“港独党”。更有《文汇报》报道称香港律师会前会长林新强等法律界人士举行记者会,认为发表“港独”言论已经构成发表煽动文字,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及第十条。

民族党回应,引用《刑事罪行条例》中,提及“the person of Her Majesty”(女皇陛下本人)及“the government of any other part of Her Majesty''s dominions”(女皇陛下的领土其他部分的政府),但“Her Majesty”(女王陛下)一词,可解作英国君主个人、英国君主作为国家元首、英国君主作为国家主权所在。

民族党认为在英属时代无需区分三者,因三者都指向君主本人,但香港主权移交后,主权由一个君主移交到一个政府(或一个党),引起法律诠释的大量不确定性,随便将这些字词解作“中央人民政府”,未免粗疏武断。民族党称他们一日未因煽动罪被送交法院,一日都没人知道这条罪行在中央治下香港的意思和下场。

梁美芬5日在电台节目多次强调港独是错误主张,又引用《基本法》指即使修法不可脱离一国两制框架。她指港独论述危险、破坏一国两制,认为各界应研究如何阻拦(discourage),“如果继续不出声,他(主张港独人士)继续认为他没错,甚至觉得各界都认为好英雄式,是不应该”。

梁美芬形容港独思潮为“星星之火”,应提早扑灭,建议提倡港独的年轻人修改政纲、理念,“将来发展康庄大道,而不是像(港独)这样没有发展空间”。

至于港独思潮形成原因,梁美芬认为是一国两制关系处理不佳,年轻人认为政治发展未有突破,遂提出修改《基本法》、港独等主张。

梁美芬称《基本法》是一个大型社会契约,各界均接受以和平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对有人不接受,更希望修法、加入港独选项,她引用《基本法》第159条第4段,指任何人修改均不能违反一国两制既定方针,“无论2047前定2047后,香港脱离中国主权一部分都不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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