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查书
申请人:崔云波,性别,男,民族,鲜族,1966年9月6日出生,农民,现住北京。
申请人:董绍忠,性别,男,民族,汉族,1973年3月8日出生,农民,现住北京。
被申请单位: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请求:
1.要求撤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拖欠董绍忠等五人农民工工资上访诉求问题的答复意见书京昌马信字【2016】4号【请你们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楼字庄村垂钓园老板殷煜拿出证据将工人工资结给二包崔云波的证据,崔云波收到钱签字的证据】【你拿出崔云波二包老板的证据】崔云波是给介绍干活的。
2.崔云波说因为工人是我给介绍去干活的,因工人找我要钱我没办法写下欠条,殷煜老板没给我工人工资,我只好领着农民工工人讨薪。我投诉为什么不给我答复意见书,却给董绍忠答复意见书,我没做还款日期,要求给我答复意见书。两个都是给董绍忠的。
3.申请人崔云波,董绍忠等5人要求北京市昌平区政府提供垂钓园老板殷煜的真实身份及家庭住址的信息,因为殷煜老板隐瞒姓名及家庭住址雇佣工人,完工后也没有弄清真实的姓名,讨要工资也找不到其人,万般无奈我们求助马池口镇北小营派出所帮助,现已查到被告老板名叫殷煜,但该派出所不向个人提供该信息,故请求昌平区人民政府前去调取被告老板殷煜的信息。
4.要求还我董绍忠等五人农民工工资问题:共计伍万贰仟叁百伍拾伍元【5,2355,00元】
A1董绍忠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9月20日共计67,5个工每天240元合计1,6200,00元【其间给付叁仟元】共计1,3200,00元
B1梁国柱2015年6月26日至7月8日共计12.5个工每天220元共计2,750,00元
C1高国安2015年6月26日至9月20日共计37.5个工每天150元,看鱼池2015年8月4日看到2016年3月12日7个月零8天,小工5,625,00元,看鱼池每天100元2,1800,00元共计2,7425,00元【其间给4,000,00元】共计2,3425,00元
D1梁建国2015年8月18日至9月20日共计29.5个工每天大工220元共计6,490,00元【其间给700元】5,790,00元
W1梁绍利2015年8月18日至9月20日共计29.5个工每天大工220元共计6,490,00元【其间给付700元】5,790,00元【其中有一人高国安和老板殷煜没协商好没达成协议没给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
二、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九】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综上所诉,殷煜恶意欠薪,严重的侵害了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希望领导维护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上访人:董绍忠,梁国柱,高国安,梁建国,梁绍利农民工不怕苦不怕累,就怕老板不给钱。
因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崔云波,董绍忠等五人上访诉求问题的答复意见书京昌马信字【2016】4号的答复意见书不服,故请求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为民做主给予合理公证的书面答复意见书。7人【其中有两人是介绍干活的】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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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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