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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游客误饮“矿泉水”中毒案一审判决,死者父亲承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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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备受关注的四川游客在苏州某酒店误喝清洁除锈剂致死案开庭,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死者父亲承担主要责任,涉事酒店承担30%责任。

2015年10月5日,郑某和家人在苏州旅游时入住苏州山水度假村。第二天早上,郑某误喝酒店内用矿泉水瓶灌装的除锈剂,因酸性液体中毒死亡。酒店称,是郑某父亲擅自到酒店工作间内拿取;而郑某家人则认为,装着除锈剂的“矿泉水”与其他矿泉水混放,外表上无法识别,很可能是服务员给的。

根据酒店工作间外的监控视频、以及郑某父亲在公安机关调查时的取水过程陈述,法院审理认定郑某误饮的除锈剂是由其父亲从酒店工作间内取得的。所以,郑某父亲应对郑某之死承担主要责任。而酒店方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30%的补充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酒店支付原告人民币200845.7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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