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被曝仕途失意,留下一句“羡慕冬松”,不明不白自行了结了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宦海沉浮都是难免。有的人深谙官场求生之道,一生仕途顺遂;有人的折戟沉沙,从此淡出政坛寂寥无闻;但还有另一小群体,则是历经突如其来的“意外”,但仍然能东山再起。

仕途失意不可避免,而东山再起的省部级官员更是少见(图源:VCG)
6月下旬,中共接连下达了至少6项各省常委的人事任命,其中既包括1968年出生的团派大将、新晋江苏省委常委杨岳,也包括曾在2013年任职吉林之时受到过“记大过”处分的现任湖南省委常委黄关春。
公开资料显示,黄关春现年57岁,湖北鄂州人,53岁之前的仕途都在湖北。黄关春早年下乡做过知青,20岁时从湖北公安学校毕业即从警,曾任武汉市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2012年6月,时任孝感市委书记的黄关春“闯关东”北上吉林,升任副省长兼公安厅长,跻身副省级。三年后黄关春南下湖南任副省长,并接替到龄的孙建国兼任公安厅长至今。
在任吉林省期间,黄关春的仕途曾经遭遇考验。2013年6月3日,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给予时任吉林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黄关春和时任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姜治莹记大过处分。同年12月份,吉林召开由时任省委书记王儒林召开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黄关春、谷春立(时任副省长,在同年吉煤集团下属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涉瞒报死亡数字被记过,2015年落马)、姜治莹分别作了发言,表示坚决服从国务院的处理决定,并从各自实际出发,就深刻汲取教训、做好下步工作作了表态。
今年6月,黄关春、姜治莹两人均得以重用,进入所在省份党委常委班子。在黄关春之前,姜治莹已出任吉林省委常委、统战部长。这意味着二人已经走出“记大过”处分的阴影。这其实是并不容易的。
根据中共党政规定,对于“犯错”党政官员会给予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党纪处分由轻到重分为警告或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而政纪处分则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6级。因为中共干部晋升多按年龄资历,步步晋升,从一名基层科员到省部级大员,乃至党和国家领导人,均有相对固定的任期年龄,容不得出现“差池”。所以,如果仕途不顺遂,甚至受到处分,那么基本上他的仕途便被认定为画上了句号,升迁无望,即使升迁也只能处处落人身后。
但另一方面,无论从中国社会现实矛盾的复杂性加剧还是从一个人漫长的仕途经历看,一个人不犯任何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中共历史上,即使贵为最高领导人也常“犯错”,所以毛泽东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最为人熟知的案例莫过于孟学农的仕途起落,他曾在2003年1月当选北京市市长;三个月后,因处理SARS事件不力,引咎辞职。2007年9月,出任山西省省长。而2008年文化部长的热门人选于幼军也是在因为亲属利用他的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而“折戟”,在留党察看两年后重新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现身。所以,犯过错误的人能不能本身并非问题,问题是如何用、什么时候用。
近年,人们经历太多的官员复出,大多在被媒体曝光时引发舆论哗然,甚至对官方追责机制紊乱的公开炮轰。2016年初,因青岛中石化管道爆炸而被免职的时任青岛市委常委、开发区工委书记张大勇以青岛市政府党组成员“复出”。2010年上海静海区大火中被撤职的时任静海区区长张仁良在5个月后低调在复出,先以上海援疆前方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亮相,后任上海喀什地委副书记,3年后重回上海出任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而静安区副区长几乎同时在被撤职半年后转入国企任职。诸如此类,皆触动舆论。
但是,根据中共、国务院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起用规定,它又是合规的。不过规矩是一码事,但它是否又需要向公众交代——究竟又有什么理由可以既往不咎启用某人?
毕竟,重新起复的官员并非不会再度“犯错”。如上文提到的谷春立早在2015年落马前被有记大过的“前科”。2015年“石油帮”重要成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廖永远被调查之前,曾在2011年因为中石油大连所属企业管道爆炸等责任事故而被给予记过处分。2016年4月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的四川原副省长李成云,早在2008年汶川地震时便因为“违纪”(据传涉双料女间谍案引发)被免去副省长职务,并在两个月后以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身份“复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