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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再次响起 能否改善衰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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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8月22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印发《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127个重大项目。中国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列入国家三年滚动实施方案的重大项目,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开工建设和完工。三年滚动实施方案只是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后续还包括制定东北国企改革专项方案、推进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等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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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发改委印发《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明确了127个重大项目。(图源:VCG)

而在此之前,中国曾经出台过两次振兴东北的计划,却都显乏力。新一轮的振兴之策能否真的“振兴”东北仍是未知。

投资改革与国企改革并进

努力保持投资需求稳定增长,打好投资组合拳是《实施方案》的一大亮点。《实施方案》提出了拟于2016年至2018年开工建设的对东北振兴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能够有效补短板和培育新动能的重大项目,三年累计共127项,其中2016年62项、2017年33项、2018年32项,主要涉及交通(含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轨道交通)、能源、水利、工业、农乡、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

此轮东北振兴的重大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在1.6万亿元(约合10.7万亿美元)左右。投资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各地方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共同承担,以确保项目能够如期落地生根。

另外,还需要结合研究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特别是注重激活民间投资活力,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新一轮的东北振兴中。

除了投资以外,根据《实施方案》,振兴东北的关键动作还有供给侧的改革。据了解,三年滚动实施方案只是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组合拳”的一个组成部分。多方联合求解“东北振兴”这道大题,后续还有很多举措,包括制定东北国企改革专项方案、推进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等,其中东北国企改革无疑是一大重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国企改革曾对国资委进行重大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国资委负责设定和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用以通过资产经营和管理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针对以上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在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方面,要制定和组织实施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在东北地区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在部分转制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和分工激励工作等。

第三次“振兴”能否改变现有格局

其实,早在2003年到2014年的11年中,东北就曾“被振兴”了两轮,但两轮“振兴”过后的2015年,东北仍然处于衰落、疲软的状态中。

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东北地区长久的国营企业体制和经济运营模式极大地展现出计划经济的弊端,尽管振兴东北的口号响起多年,但11年的“振兴”中一直都毫无起色。因而从某正程度而言,前两次的“东北振兴”是失败的。

前两次东北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靠投资驱动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国有经济所占比重较高、第三创新能力较弱等。

可以看出,与前两次改革相比,在本次改革中,将经济结构改革及国企改革排到了前两位,侧重于完善机制机制,推进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政府至少已经看出了东北地区一直以来经济衰落的病因,开始对症下药。

目前具体的改革方案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待观察,因此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实施方案》的实施。同时,结合东北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加强政策预研储备,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更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和推动东北地区通过改革开放重振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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