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两岸关系陷入紧张或低潮时,大陆将制定“国家统一法”的消息就甚嚣尘上,十多年来屡试不爽,其幕后深层原因或与对台施压和恫吓有关。事实上,很少人知道,2005年大陆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在草拟过程时,大陆学者和官方都将之称为“统一法”,最后因法律执行层面的诸多考虑,才定名为“反分裂国家法”。
回溯大陆“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过程,就能清楚判断大陆将制定“国家统一法”以及修改动武条件,其消息之真伪。
大陆2005年颁布“反分裂国家法”,与两岸关系形势恶化有关。自2000年陈水扁主政以后,推出“修宪时间表”等系列“踩红线”作法,大陆对台湾走向“法理台独”趋势的忧心不已,内部呼吁制定“国家统一法”的声浪也日益升高。
2004年5月,时任大陆总理的温家宝访问英国是“统一法”制定的关键,当时,当地侨领向温当面提出“统一应该立法”,获得温家宝的肯定。2005年3月,大陆全国人大正式审议通过具有吓阻作用的“反分裂国家法”。
★“盼透过协商结束敌对”
内容明定,如果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或发生将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和平统一可能性完全丧失时,政府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此外,该法对两岸统一前景和进程也有着墨,即是希望通过两岸协商谈判,结束两岸的敌对状态,讨论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反独与促统可说是大陆对台政策的两主轴,当时大陆急于以法律或法制化手段,反击“法理台独”,是以推出的“反分裂国家法”,着重于“反独”,才定名为“反分裂国家法”。马英九执政时期,大陆对台方针一度以“促统”为主,着力于两岸走入政治谈判的深水区。如今,反独再度成为大陆对台主轴,具“促统”性质的“国家统一法”离制定成熟时机仍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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