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香港警察涉嫌在占中运动期间殴打社会活动人士曾健超一案,2月14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裁决,7名警察罪名成立。
7名被告在案发时,分别是有组织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九龙东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九龙城侦缉警员关嘉豪,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7人案发后已被停职。 7人被控1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其中一人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
控罪指,7名被告在2014年10月15日凌晨,即香港占中雨伞运动期间,有意图非法及恶意导致曾健超的身体受严重伤害,陈少丹亦被指同日在中区警署接见室袭击曾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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