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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陵将起诉安徽和欧洲“山寨兵马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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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文博园”山寨兵马俑事件又有新进展。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已经着手准备对安徽文博园提起诉讼,同时起诉的还有此前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山寨“兵马俑”展览。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院方认为,安徽“文博园”的行为侵犯了兵马俑的整体性、完整性,构成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2017年2月8日,一组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大山寨“兵马俑群”的图片在网络上流传。图片中有上千个兵马俑,整齐排列,场面震撼。该“兵马佣群”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境内的4A级旅游景区——“五千年文博园”内,据该园导游介绍,该“兵马俑群”完全按照西安临潼兵马俑一号坑1比1复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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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俑是中国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图源:VCG)

2017年1月15日,据报道,比利时惊现山寨“兵马俑”大展,该展自2016年12月23日在比利时列日火车站展出。爆料人称,展览展示的所谓“兵马俑”和秦代文物粗制滥造,但法、荷、德、英四语的说明牌全程未出现一个“replica”(复制品)的字眼。但展览组织和策划却相当完善,现场多媒体影片、场景复原、卫星动画一应俱全,阐释线索均符合欧洲人的理解习惯。“对于不明真相的欧洲观众而言,这俨然貌似一个来自官方授权的正规中国兵马俑文物展。”该名爆料人称。

早在2016年10月,因充斥着“双眼皮、红嘴唇”的兵马俑等,临潼世界八大奇迹馆、临潼秦陵地宫和临潼鸿门宴博物馆等3家3A级景区被摘牌。而陕西西安临潼有不少兵马俑山寨景点,粗制滥造、欺骗游客,2017年1月12日,西安“溯源·秦皇陵”景点山寨兵马俑一夜之间被销毁。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法律顾问闫玉新表示,秦陵博物院已经着手准备对安徽文博园和比利时布鲁塞尔的山寨“兵马俑”展览提起诉讼,要求停止展览、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闫玉新说。秦陵博物院院方认为,安徽文博园侵犯了兵马俑的整体性、完整性,构成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闫玉新进一步解释了“山寨兵马俑”构成侵权的理由:首先、该行为是对世界遗产的不尊重,也违反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国大陆于1985年批准了该公约)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兵马俑整体形象的特有性,破坏了兵马俑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其次、安徽文博园的行为侵害了所有权人(国家)对“兵马俑遗址” 的修改权、复制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第三、中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文博园擅自复制上千兵马俑,其复制的兵马俑形象粗制滥造,丑态百出是对文物形象和无形价值的损害。第四,该文博园门票上擅自使用“秦始皇兵马俑”的字样对外宣传,其行为侵害了兵马俑博物馆的名称权商标权。

此前,该院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近期中国国内外多地出现山寨性质的兵马俑展览,均未获得秦陵博物院授权,构成对其的侵权行为,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在这份声明中,分别对比利时“山寨兵马俑展”和安徽安庆市太湖县的“山寨兵马俑群”进行了点名。

秦陵博物院在其官网发表的声明中称:“博物院依法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享有名称权,并且对已注册商标(如‘兵马俑’‘秦俑’‘秦始皇兵马俑’‘铜车马’‘秦始皇帝陵’等)享有商标专用权。任何未经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授权使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名称、注册商标及享有著作权的图片、影像资料的行为,均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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