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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首起Note7爆炸 三星赔3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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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起因使用三星Note7手机爆炸而诉至法院的案件22日当庭和解,三星公司共计赔偿3万元。左图为原告姚某购买的、后发生自燃的三星Note7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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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起“三星Note7爆炸”案,昨日在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申请撤回对京东的起诉,三星除返还购机款给原告,还赔偿购机款三倍金额与其他费用,总计赔偿近人民币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本案姚姓原告在看到三星中国发布的“国行版的三星Note7手机所用的电池和国际市场上的三星手机的电池不同,是由另一家电池厂商生产,不会爆炸,所以无需召回”的公告后,打消对三星Note7手机爆炸事件的顾虑,去年9月7日在京东商城购买了一部Note7手机,并支付了5988元 。

然而,9月18日晚,原告玩手机时,手机突然震动,萤幕发出“吱吱”的声音,并冒出白色烟雾。情急之下他将手机扔在床上,手机竟起火自燃,还散发出阵阵恶臭,床品被烧出手机形状的洞。

韩媒报导,三星收回手机调查后,发现在电池外部故意加热的痕迹,怀疑是消费者为骗取赔偿金的恶性行为。姚姓消费者对此感到气愤,因为手机根本还在自己手上,他认为三星发布不实消息,而为其发货的贸易公司明知该手机存在安全隐患依然上架销售,认为两名被告均有欺诈行为,因此诉诸法律途径。

开庭前,原告申请撤回对京东的起诉,三星公司代理律师昨日到庭应诉。三星方面当庭表示,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无异议,对因工作失误给消费者造成困扰向原告道歉。10分钟的休庭,原被告双方协商。三星公司依照原告要求,返还购买手机费用5988元,另赔偿购机费3倍的金额,加上承担因爆燃引起的损失2000元以及此案诉讼费用4000元,共计承担相关费用2万9952元。原告方表示达成庭外和解,当庭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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