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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惕极端主义 新疆立法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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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第12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一部也是中国首部旨在“去极端化”的地方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法向伊斯兰教极端思想亮剑,在诸多层面作出严格细致的限制性规定。

另据港媒报道,中共中央层面也已意识到这方面问题,并且“密令”包括新疆、陕西、甘肃、宁夏等西北省市解决相关问题。

该《条例》中的一些禁止言行包括: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泛化清真概念,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等等。

(中共)中央领导人已经注意到伊斯兰教极端化问题,为了遏制伊斯兰教中严重干预世俗社会及“泛清真化”,中央已经密令包括新疆和陕西、甘肃及宁夏等省市,妥善解决好相关问题。

据知情人士指,除了新疆的回教极端思想、极端行为早已泛滥多年外,包括陕西、甘肃及宁夏,这些区域“泛清真化”及伊斯兰教“阿拉伯化”的现象,不但引起中国主体民族汉族不少人士强烈不满,更引起中央领导层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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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还表示,在今年初有关政府文件中,对于伊斯兰教干预社会及泛清真化现象,中央政府已经提到必须“高度重视”的程度。此外,伊斯兰教对党员干部的渗透,尤其是与境外极端势力勾结,被中央高层视为急迫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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