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立法会UGL调查委员会副主席的周浩鼎,提交由梁振英亲自修改的研究范畴,引发争议。曾任廉署总调查主任的大律师查锡我痛批梁、周两人作法极不恰当,并指出梁在修订的内容中,建议加入“澳洲传媒公开的UGL协议文本的完整性及真伪”,恐扭转调查方向,是图利他自己。
据披露的修订,以有关梁振英与UGL所订协议的背景、性质及详情部分较具争议,当中梁建议加入“澳洲传媒公开的UGL协议文本的完整性及真伪,以及该协议的性质、主要条款及条件为何”,删去“梁先生与UGL有否签订及/或执行UGL协议”;又建议加入“梁先生与UGL有否签订及/或执行此份澳洲传媒公开的协议”及“梁先生签订协议当日是否已当选行政长官”,删去“主要条款及条件为何”。
据报导,查锡我指立法会成立专责委员会,关键不在于调查澳洲媒体报导协议文本的真伪,而是重点应包括梁有否代表戴德梁行与UGL洽谈卖盘、梁有没有在任何阶段同意收取UGL 400万英镑。因此他指,梁振英所建议的调查方向,误导委员会的调查方向,变相对他自己有利。
查锡我又认为,梁振英身为专责委员会的调查对象,不可能参与订立委员会的调查范围,就算修订建议可扩大委员会调查范围,梁振英也不应这样做。他批评梁借周浩鼎之手递交提议做法极不恰当,周容许亦相当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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