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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修法 政院:最快下会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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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会议作成释字748号解释,认定现行民法同婚保障不足违宪,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保障同性婚姻可以修正民法也可以立专法,行政院没有既定立场,将尽快盘整后提出,“最快下会期处理”。

内政部次长花敬群则说,即使是立专法,民法必要的修订还是要搭配,民法的修订是必然要发生,内政部会配合政府整体政策理念。

行政院近日将成立专案小组,先盘点所有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能触及的相关法律,并参酌立法院初审通过的版本条文,接下来邀集相关部会尽早完成相关立法技术工作,目前没有时间表。

主张修民法的民进党立委尤美女日前致电行政院,关心并询问行政院的立法期程及进度。相关人士表示,这项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有政治层面的考量,行政院在法律部分会做好周全的准备,除了婚姻权之外,也要考量到未来涉及权利义务及法律纠纷时,不会使得同性伴侣的权益受到伤害,至于在政治面的部分,府和党若有期程上的考量,行政院将会全力配合。

花敬群在立院备询时表示,无论修民法或订专法,内政部会配合政府整体政策理念。未来相关户籍法的婚姻登记、各项统计表单与子法,“会朝保障同婚人权,但也要兼顾家庭制度维系”。相关表单已着手进行调整,但需等立法程序完成后,才能依法跟着更动。

徐国勇表示,保障同性婚姻可以修正民法也可以立专法,行政院没有既定立场。同性婚姻法案牵涉范围广大,包括夫妻财产制、离婚、赠与税、遗产税、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人工生殖等,以及近来讨论的通奸除罪化等问题,涉及许多相关法令,所以需要经过盘整。

法务部官员表示,大法官的解释文考量到同婚议题有其本质上的复杂性、争议性,给予二年的时间去修法或立法以为缓冲,不过,由于同婚法律的制订已成政策要处理的法案,“相信处理的速度应该不会太慢”。

大法官给了同婚法律“修正婚姻章”、“于民法亲属编另立专章”、“制定特别法”以及“其他形式”等四个法律意见,法务部官员认为,根据大法官释宪意旨,不排除就各种形态共同提案或者只依据特定选项提案,“要看行政院方面如何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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