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路透中文网采访了李银河,就改革开放30年来“性”这一话题在中国的变迁,同性婚姻,知识分子的言论自由等多个社会热点话题进行了对话。以下是采访实录。

图:李银河,1952年生于北京。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作品和译作有:《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性社会学》,《中国婚姻家庭及其变迁》,《女性权力的崛起》,《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同性恋亚文化》,《虐恋亚文化》,《性的问题》等。
路透中文网(以下简称“路透”):李老师您好。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对“性”这一话题的观念和看法经历了何种变迁?是否可以进行阶段性的概括?
李银河:这一变迁的阶段并不是太明显,但从30年前的这个1978年可以划个段。整个30年来变化还是非常大。过去“性”是个禁忌的话题,在所有影视传媒里不存在,从30年前开始见诸报端,现在性的话题多起来了。我们能感觉到在一点点地扩大这一话语空间。应当说空间已经不小了,但有些话题还是禁忌。比如说淫秽品,卖淫嫖娼,这些话题还是不太能讲的。
同性恋这个话题的空间在慢慢放松,以前是非常明确的,所有的媒体内部都打招呼,这个话题不能见报、上电视。我们2002年在湖南卫视录了一个“走近同性恋”的节目,首播播出来,复播就被禁掉了。这曾经是个被禁止的话题。
当然,总体来说,比30年前还是好多了。那个时候根本就不能想象替同性恋说几句话。同性恋完全是没有声音的一群,现在好多了,但是还是有个层次:比如说,学术研究尺度是最宽的,同性恋没道理不让研究。但出版还是很困难。我1991年开始尝试出版,在大陆出不来,一开始在香港出,後来才在大陆出,大陆才开始可以谈同性恋的话题。然後就是放开杂志,比学术作品紧一点,再紧就是电视,电影。根据受众吧,看学术作品的人最少,电视老百姓都看。总的说来,性的话语还是有了一定空间。
路透:您提出卖淫的“非罪化”,在一夜情、多边恋等问题也支持当事人的权利, 您也曾表示“国人应当逐渐习惯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 这些观点,对正经历着转型期,家庭、个人观念都在经历巨大挑战的当代社会而言,意味着什麽,是否会构成某种形式的冲突呢?
李银河:我觉得冲突还是很大的。很多人骂我。我关于性权利的观点可能跟中国传统观念有一点不太和谐,发生了冲突。有好多人觉得难以接受。
“一夜情”这种东西过去都是按流氓罪处理的。我曾看到80年代初的案例,一个女人因为和好几个男人发生一夜情就抓起来按流氓罪判。97年刑法改了,把流氓罪取消了,那之前流氓罪是绝对要入狱的。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一般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
中国人对个人性权利观念比较淡漠,哪有性权利啊。
我曾反复说,比较民主法治的社会,一般人会觉得,只要法律不禁止的事,我就可以去做,所以单身的个人可以和另外单身的个人发生关系。而在中国,非得法律明确规定的事他才敢去做,一直的观念是这样的,所以一夜情哪里写着可以做了?没结婚谁批准你可以跟别人发生关系?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很多人就认为是不可以的。当我说人有这个权利的时候,冲突就出现了,大家觉得没权利,我觉得有权利,大家就难以接受。
当然还是有很多人支持我的观点,其中年轻人比较多,他们有很多新的观念,老人比较保守,就觉得没这个权利。
路透:您多次在人大上提交《同性婚姻》提案,虽然屡败屡战,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您希望借此达成的目的是什麽?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了,您如何看待同性生活方式以及同性婚姻方式在中国的趋势?同性婚姻或同性生活合法化在中国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什麽?
李银河:我想背後的动机还是希望中国进步,跟上世界潮流。LGBT[用来指称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 (Bisexuals)与跨性别者(Transgender)的一个集合用语]的权利在全世界都闹得红红火火的,很热闹,但中国人在这好像还跟听什麽稀罕,猎奇故事似的。而这批人也有这种要求,有实现结婚权利的愿望。作为一个公民,他想结婚,国家不让结,等于不让他实现法定的权利。这是有问题的。
路透:同性婚姻会不会对社会稳定和现有婚姻结构造成威胁?
李银河:我觉得不会。同性恋人口根据调查,占总人口数的3%到4%,其中有些人还不一定要求结婚。2%-3%的人进入同性婚姻,还能解决中国人口问题。同性伴侣可以收养孩子,就不会生孩子了。而现在同性恋者都去跟异性结婚,都要生孩子,增加了很多人口。如果有相当一批人进入同性婚姻的话,在解决我国的人口上也是很好的事。
路透: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最大障碍是什麽?
李银河:同性婚姻合法化在中国最大的障碍是表达机制。他们没有渠道表达呼声。国外的同性恋者都有利益群体的代表,可以选他们的代表去议会,提议案,代表他们的利益。我最近听说,有些中国的同性恋者希望同性恋者集中住到某一个社区,然後选出自己的代表,但是这也不一定容易。首先咱们的选举机制、社团注册都有问题。他们想去注册社团就不批准,没有社团怎麽表达声音,办个刊物都批不下来。必须要有个组织,有刊物,才能慢慢地有前景。光是这种呼吁,很容易就被抹杀掉。
中国的同性恋者在网上非常活跃,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缺乏表达机制。现在有些个别的地方,比如云南昆明,有政府资助的同性恋联谊组织,从防艾滋病宣传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办公室。这是一个雏形了,还是有一些进步的。我觉得一个主要的困难在这里。
路透:对于普通人认为同性恋=艾滋病这一刻板的印象,您曾经多次纠正,并从安全的角度提出了的三种安全的“性模式”,然而现在国内男性同性恋者艾滋病发病呈上升趋势,您认为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同性恋者?
李银河:我觉得还是应该做好宣传教育。过去我们老采取不愿让他知道,老觉得,“如果他们组织起来,怎麽得了啊”,好像很害怕,他们举办文化节,都给取缔,这无疑是因噎废食。我觉得政府应该宽容一点,让同性恋者组织义工小组,政府应该帮助和鼓励他们建立这样的同伴教育小组,来告诉他们哪种方式是危险的,应当避免的,能够降低他们的发病率、传播。政府应该采取一个支持的态度,而不是禁止的态度。现在刚刚开始有一些途径和关于同性恋的官方资料,同性恋总算是进入了官方的话语体系,过去政府连承认都不承认。如果把他们打入地下,将给他们很大的压力。如果同性恋们躲躲藏藏的,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就更容易传播疾病。
路透:作为一位学者,您最近因为言论受到来自上级的压力和限制,这是否是第一次发生?改革开放以来,您认为当代知识分子言论自由是否有所改善?
李银河:尺度还是放宽了,至少比1957年好多了。如果是1957年,像我这样的言论打一百个右派都有了。那就要付出好大代价了。现在好像跟你说,你尽量少开口,没有特别直接的处分或什麽的。总的来说言论尺度宽多了,特别是网络上。
但报纸还是不行。我记得给一个刊物写专栏,写了一篇谈民主的文章。之後,对方不敢登也不好意思跟我说,後来也就不写这个专栏了。可见报纸还是有尺度的,内部的自我审查还是非常厉害。
从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方面,我内心还是有一定矛盾。如果我的社会责任感强一些的话,好多话还应该继续说,可是你想说,他又不让你说,稍微有一点冲突。但我觉得总的来说,问题还不是那麽严重,没有到致命的程度。
路透:您为什麽要坚持为所谓的“下流社会”辩护?这背後支撑您的力量是什麽?
李银河:支撑我的还是一种公民的意识。因为公民权利如果被侵犯,它的影响就不再停留在某个具体的人或事情上。我现在说的话是关于性权利、男女平等,代表少数弱势的群体、他们的权利。可是我为弱势群体辩护的基本动力还是在于,希望中国能够更现代化一点,不要还像中世纪一样,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应当得到伸张,不可以被随意侵犯。
性权利也是一个特别基本的权利,它是公民权的一种。
我在民主这方面也稍微说一点话。我觉得,我做这些事背後的动力还是希望中国的社会更民主,更尊重人权。当然少数群体,弱势群体他们是更需要别人来代言的。能给他们代言,我觉得也是知识分子良心所在。像过去发生过的那些案例,有些人参加换偶活动被枪毙了。他们都是一些很可怜的人,有些可怜的欲望,他们不应当受到那样的惩罚。为他们的基本权利辩护,实际上也是为所有的人的基本权利辩护。
这在我的研究领域往往表现为要为一些喜欢性的人辩护,为他们的权利辩护,而不是为一个喜欢吟诗作赋或其他高雅爱好的人辩护。我所辩护的这些人就是想要嫖个妓、或者是从网上下载一个黄色视频,买一个盘在家里看啊,好像不是那麽特高雅的人。但不高雅的人也有基本的权利,人的权利,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我觉得应该有人为他们辩护。不应该因为参加一个换偶活动就被判死刑,或者因为是同性恋被开除工作,每个人都有为宪法所保护的完整的权利。
路透: 这麽多年作为一名“斗士”的身份,您害怕过吗?
李银河:我也没觉得自己是“斗士”,我也没付出太大代价。虽然有很多人对我人身攻击,骂得很难听,但是我没有退缩。有人给我写信,说圣经说同性恋要下地狱,你为他们说话也要下地狱,我不是太害怕这种威胁。本身地狱这个东西存在不存在我不太信,上帝,天堂我也不太信,我是个无神论者。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我觉得这个话还是对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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