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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喜事再拘你 京山警方开出最具温度“禁鞭”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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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湖北京山县新市镇一村民为母贺寿燃放烟花炮竹,违反相关禁令应予以拘留处罚。警方推行人性化执法,让其回家办完喜宴后再来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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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凌晨6时,不少市民被城区东南方向“砰砰砰”不绝于耳的炮竹声吵醒。接到报警后,新市派出所民警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搜寻、走访,最终在城郊白谷洞某村农户罗某(男,48岁)门前,发现了已经燃放的“满堂红”、“三羊开泰”等烟花炮竹遗留物。罗某告诉民警,自己母亲当日八十大寿,前天就有客人送来了价值500元左右的“冲天炮”5个。按照传统旧俗,罗某赶早亲自进行了燃放想讨个喜庆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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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当场向罗某及家人宣传了今年1月25日发布的新市城区“禁鞭”通告,罗某的燃放点位于禁放区域之内,根据通告“六个一律”的要求,民警传唤罗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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