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汽车行驶到一处斑马线前,斑马线的一侧有两三位行人本来正想要通过,他们远远看到车开过来,步伐犹豫了起来,抬头盯着驶来的车,似乎想要通过观察车辆是否减速,来决定自己是否要继续走过斑马线。因为绝大多数时候,行驶而来的车辆都会轰鸣着喇叭然后加速通过。
行人也早已熟悉了这样的场景,斑马线并不能给他带来安全通过的确定性。可是这一次,竟然,车却缓缓地减速停在了斑马线前,司机在车窗里向路人挥挥手,示意他们先行通过。路人显得有几分惊讶,旋即迅速通过,并向司机伸出大拇指。
这是我每天开车时所坚持的方式,也是我认为城市道路驾驶最基本的文明底色。城市的糟糕之处已经很多了,我们唯一能做的选择,就是在每一个应该礼让行人的路口,选择让让城市的混乱和失序更加多一分,还是稍稍释放一丁点微小的善意,有的时候或许能同样收到一个善意的回应。
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时候,为了工作方便就打算在那边也考一个驾照。虽然在国内也有驾照,但为了熟悉美国的驾驶规则,还是报名了一个短课程的驾校,有六次道路练习的机会。一位香水味很浓的黑人大姐是我的教练。我对她影响最深的一点,就是每次经过斑马线前的“Stop Sign”(停车标志)的时候,她都会大声要求我,必须完全把车停死(full stop),不可能只是降低速度,不可能慢慢的“悠着”等行人通过,这些都被严格禁止。必须是把刹车踩死在斑马线前一米左右的地方,这样想要通过的行人不会觉得车辆有压迫感。
同时,司机必须做出“摇头晃脑”的观望姿势:即必须脑袋从右向左扫动,要完全观察路口确实没有行人时才可以继续驾驶。一开始,我对这个“摇头晃脑”的动作非常不以为然,甚至觉得有些可笑,但后来才明白,当亿万人都在每一个路口重复这个“可笑”的动作时,这就成为道路文明最基本的规范。但即便这样,也不妨碍成为回国后成为不幸的“路怒症”患者。有一次,在一个斑马线处,有一位年长者和一位年轻的妈妈推着婴儿车,手里还抱着襁褓中的婴儿,试图过马路。整条道路混乱不堪,自然没有车辆主动礼让。北京三月大风刮得这一家老少十分狼狈。我行车至此自然必须要礼让。见我车停下,她们面露感激地开始推车试图通过。
这个时候,我后面的一辆车开始连续鸣笛。可能是见我“开车太肉、能走不走”,不停按喇叭催促。这一次是真的让我极其愤怒,于是停车熄火,双闪,让前面行人踏踏实实通过。下车,客客气气地问后车司机,您是让我从这一家子身上压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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