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只能是选择权 来源:汉评博客 分类: 💼 产经 发布时间:2017-12-20 10:06:07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汉评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中国社科院建议: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只能是一个选择权。两夫妻可以选择以家庭为单位一起纳税,也可以选择分开各自征税,相应的免征额每人享受一半。 中国现在离婚率很高,二婚家庭,三婚家庭很多,经常双方都有孩子,两夫妻经济上基本分开。所以要允许夫妻分开征税。 这也是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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