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只能是选择权

声明:本文转载自 「汉评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国社科院建议: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只能是一个选择权。两夫妻可以选择以家庭为单位一起纳税,也可以选择分开各自征税,相应的免征额每人享受一半。

中国现在离婚率很高,二婚家庭,三婚家庭很多,经常双方都有孩子,两夫妻经济上基本分开。所以要允许夫妻分开征税。

这也是国际惯例。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