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派出所“怒怼”奇葩证明!最近,南京市雨花公安分局梅山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证明火了。证明中说,××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证明。派出所在证明上还附了一段话:“2就是二,有何不同,小学生都知道的问题,还要出证明,可笑之极。”

“2单元”就是“二单元”,在一般人看来当然毫无疑义。因为户口本和房产本上不同的“2”,让市民在繁琐的卖房程序之外,还要兜兜转转开个证明,着实奇葩。
不过,买房卖房不是小事,房屋门牌号编制混乱的现象并不罕见,万一真有一座小区既有“二单元”又有“2单元”呢?谨慎一点,似乎也有道理。
除却“2是二”证明到底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不谈,此事件最为意味深长的看点可能是:为什么替奇葩证明背锅的总是派出所?近年来,基层公安机关“怒怼”奇葩证明的事件为数不少。多地都有新闻曝出,一些派出所在开出奇葩证明的同时,直言要求开证明的部门给群众添了麻烦。
奇葩证明得以存在的本质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壁垒,重要的社会管理信息至今无法实现充分的共享。之所以会出现“2”和“二”两个表述,在于同样的一个地址信息,在房产管理部门眼里是房屋产权所在地,而在公安机关眼中是公民户籍所在地,相应地,同样的地址被分别录入,难免出现“各自表述”。所谓奇葩证明,无非是管理部门之间系统不衔接问题的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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