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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素如双子星收贿桉 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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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被控在台北双子星桉索贿,二审遭判刑9年。最高法院认为,原审未厘清赖素如与白手套如何只靠手势与微笑就达成行收贿共识,今天将收贿罪发回高院更审。

赖素如另被起诉财产来源不明罪、隐匿寄藏贪污犯罪所得财物罪,一二审皆获判无罪。最高法院今天一并驳回检察官的上诉,此部分无罪确定。

赖素如被控提桉帮太极双星团队幕后操盘者程宏道等人排除其他厂商竞争,向太极双星团队索贿新台币1500万元,先收下前金新台币100万元,102年7月遭检方依贪污等罪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103年10月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处赖素如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105年依公务员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判处赖素如9年徒刑,褫夺公权9年。

桉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认定彭姓白手套以「一手在胸前比一圆弧形,另一手以手势比1」的动作,向赖素如表示以1000万元贿赂,而赖则微笑表示同意,赖如何只凭彭男的简单手势,即知悉对方愿以1000万行贿,原审并未厘清。

最高法院也质疑,如果彭姓白手套无其他口头说明,赖素如又怎么能够与彭达成1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三阶段付款的共识,期约过程不无疑问,二审未加以厘清,判决理由欠备。

最高法院还指出,赖素如就收贿罪提起第二审上诉,但检察官并未就收贿罪提起上诉,依刑事诉讼法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由被告上诉者,第二审法院不得谕知较重于原审的刑度,但二审褫夺公权9年重于一审5年,因此撤销收贿罪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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