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A股市场中连续多年不分红的“铁公鸡”,新华社今日连发数文呼吁改变。
新华社文章认为,现金分红是正常经营的上市公司理所应当的事,长期以来,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也一直致力于引导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地进行现金分红。然而坐等观望的“少数派”仍然顽固。
文章提到,连续N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被俗称为“铁公鸡”。而在这之中,比如金杯汽车就可以说是“铁”到了极致,因为上世纪90年代至今就从没进行过现金分红。
据最新统计,在3年连续未实施现金分红的199家公司中,有159家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能力,约占8成。5家公司连续3年满足法定分红条件但连续3年未分红,分别是联美控股、东安动力、澳柯玛、三元股份和阳泉煤业。
在其中一篇评论中,新华社指出,正确的投资收益不仅要体现在股价,更要体现在红利上。长久以来,少数上市公司符合分红条件却不执行现金分红或者尽量少分。对于还存在“藏私房钱”习惯的少数公司,还需加强监管。
评论称,股民很难通过股息红利的方式合理分享公司成长成果,这也是导致A股市场盛行短期炒作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在另一篇评论中,新华社指出,针对一些公司依然存在分红机制不完善、分红预期不明确等问题,下一步有必要将其作为完善制度设计和实施监管措施的着力点。
文章认为,一方面可探索打造常态化机制平台,开展专项工作,要求上市公司召开现场专项说明会,主动、有重点地说明不分红或分红未达比例的原因。另一方面可加大监管力度,向有关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明确分红要求;同时进行约谈,告知其监管政策导向,督促其高度重视现金分红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回报投资者。
文章还表示,由官方表态来看,修订中的证券法草案二审稿拟增加投资者保护专章,明确维护投资者权益的要求,将广泛涉及规范现金分红。
事实上,监管针对“铁公鸡”已经开始有所动作。今日,“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召开,这是中国资本市场首次在交易所举行上市公司关于“分红制度”的现场说明会。会上澳柯玛、东安动力、阳泉煤业、标准股份、联美控股5家上市公司介绍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和分红情况。
上交所称,在组织召开现场说明会的同时,还向3家市场质疑比较大的多年未分红公司以及8家具备分红条件但不分红或分红较少的公司发出了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工作,存在恶意不分红的,将提请证监会派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
以下为新华社三篇文章原文:
对寄生A股的“铁公鸡”该怎么看?怎么办?
“铁公鸡——一毛不拔”,从此这个词通常用来形容嫉妒吝啬的人。资本市场中也不乏这样的“悭吝人”,连续N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被俗称为“铁公鸡”。
现金分红是正常经营的上市公司理所应当的事,长期以来,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也一直致力于引导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地进行现金分红。然而坐等观望的“少数派”仍然顽固。
铁公鸡,都长什么样儿?
A股分红以沪市为例,近年来,公司总体现金分红比例保持在30%以上的水平,并形成了一批持续、稳定分红的公司。不过,也有部分公司自上市以来就从未分过红。
比如金杯汽车就可以说是“铁”到了极致,因为上世纪90年代至今就从没进行过现金分红。
历史公告显示,金杯汽车上市二十逾载,金杯汽车的证券简称一直在“金杯汽车—*ST金杯—ST金杯—金杯汽车”之间“来回切换”,游走在退市的边缘。
梳理发现,作为一家较早登陆资本市场的汽车制造公司,金杯汽车自上市并未进行过“真金白银”现金分红,仅仅在1992年和1993年实施过“10股送1股”和“10股送3股”的分红方案。
分红并不给力,但不影响继续“圈钱”。
又如中科健(后更名为中国天楹)上市后先后实施了6次直接融资,融资金额为31.18亿元,此外天海投资、德展健康的增发净融资额都高达百亿。
据最新统计,在3年连续未实施现金分红的199家公司中,有159家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能力,约占8成。5家公司连续3年满足法定分红条件但连续3年未分红,分别是联美控股、东安动力、澳柯玛、三元股份和阳泉煤业。
什么公司连一年红都不分?
1.“贫穷限制了我给股东分红”
不少公司连续不分红,主要是与公司长期以来经营业绩差、现金流紧张等原因相关。
为了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实际上难以实施现金分红。例如不少风险警示类公司,多存在“两年亏、一年盈”的现象,很可能主营业务陷入停滞,不得不依靠变卖资产、政府补助或是大股东援助等方式维持上市地位。
再比如,还有部分公司因行业周期性因素等原因,数年来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这类公司也更倾向于留存现金。
如果说这些公司是受到贫穷的限制,不分红似乎情有可原。不过更多公司的经营并非一直不理想,却为何也一直不分红呢?
2.“经营好了也未必分”
“铁公鸡”当中也不全差钱儿,不少公司也积累了一定的“家底”。尤其由于所处行业原因,某些公司再生产中对现金的使用需求和效率较低,理应有更多的现金回馈,却仍各种理由推托辩解。
可以说,这种重融资、轻回报的观念在A股中相当根深蒂固。
“我们当然想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但也不能说经营好转了,有了未分配利润就一定推动分红的实施。”此话出自美菱电器的董秘,这家上市公司曾坚持连续10年“一毛不拔”。
这番“发生这种事情,大家都不想”式的表态,实在令投资者很受伤。
吃相难看的公司要小心了!
沪市对“铁公鸡”正采取硬措施
对于“铁公鸡”现象,媒体的关注从未间断,监管层对上市企业现金分红的表态也逐渐多了起来。
企业主动分红,回报中小股民有不少好处:从上市公司来说,高水平的分红能够吸引价值投资者的目光,规避短期炒作,从而促进公司的股价趋向合理水平。
此前,中国证监也会推出了一系列将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资格与分红挂钩的监管政策,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半强制分红”制度。

2017年4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亲自上阵,强调企业要重视现金分红,尤其是对有一些有能力分红却长年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证监会已经在高度关注这个问题,不能放任不管,会有相应的硬措施。”刘主席如是表态。
但究竟如何推进这种“管”,又硬到什么程度,始终考验着监管层的智慧。
可以肯定的是,积极的改变正在发生。
2月5日,一场别开生面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场说明会在上交所举行,联美控股、东安动力、澳柯玛、三元股份、阳泉煤业等五家企业的高管来到现场公开接受质询。
未实现分红的原因是什么?下一步举措如何?一切答案将以网络直播的形式面公诸于众。
将企业彻底置于公开舆论互动之下——这种操作在A股市场也属罕见,但对于细到每位投资者权益,大到资本市场强国的制度根基而言,却都不失为一次突破性和建设性的监管履责。
资本市场“现金分红”理应做到知行合一
促分红保护投资者利益系列评论之一
2月5日,联美控股、阳泉煤业等五家沪市上市公司就多年“符合条件却未进行现金分红”向投资者作出现场说明。本次说明会的举行,表明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切实地由制度意见转向切实举措落实,有利于充分体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指导精神,有利于我国股市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从投资者手里募得资金,同样通过派发红利来“反哺”股民也是股份公司制度的应有之义。正确的投资收益不仅要体现在股价,更要体现在红利上。长久以来,少数上市公司符合分红条件却不执行现金分红或者尽量少分红,占据股权多数或者相对多数地位的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往往掌控着分红的主动权,与之相对的是,广大中小散户投资者话语权严重不足。2013年,上交所出台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加大了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约束。指引出台后,近年来,沪市分红环境大幅改善,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持续保持在30%以上的水平,并形成了一批持续、稳定分红的企业。但是仍然也有少数公司还存在“藏私房钱”的习惯,还需加强监管。股民很难通过股息红利的方式合理分享公司成长成果,这也是导致A股市场盛行短期炒作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2015年,证监会联合四部委发布的《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重要方式,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从本次现场说明会上来看,监管层采取切实措施,有助于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重融资、轻回报的状况,为投资者提供分享公司成长红利、增加财富积累的机会。
对于资本市场的参与各方而言,将鼓励和督促现金分红从原则的“知”落实到具体的“行”上,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往往是证明其财务和经营状况稳定的信号;对于市场而言,督促上市公司把成长红利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合理分配到广大投资者手中,正是建设一个朝气蓬勃、健康发展的A股市场的题中之意。
引导“少数派”分红回报 机制化之路任重道远
促分红保护投资者利益系列评论之二
新时代提出新任务,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呼应着证监会2018年度工作会议提出的“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根本使命”,沪市这次创新探索——举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为加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迈出重要一步。市场乐见并期待着此举与今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推动上市公司强化回报投资者意识,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按期分红是普遍惯例;分红则是投资者分享股市成长的重要方式。如何更有效促进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分红,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近年来,A股市场的制度变革经历了快速发展,监管层频频发声力促,却仍有坐等观望的“少数派”。
履行使命,需常抓不懈。通过梳理不难发现,针对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一系列规定中有相关要求。证监会也已数次强调,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应重视分红,并正加大力度推进落实。这都尽显出监管层对于中小投资者以及长线资金的呵护之意。
近年来,证监会陆续出台多份文件,为上市公司分红夯实制度基础;2013年,上交所更出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首提30%分红比例倡议,向市场传递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
制度化规范之下,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共识逐步形成,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与决策程序要求日渐强化,措施实施掷地有声。
2013年-2016年,沪市推出现金分红的公司由674家稳步上升到899家,形成了持续稳定高比例分红的公司群体,有越来越多的公司将30%分红比例的指导性标准写入公司章程,各行业分红情况也出现结构性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据中证指数公司统计,2017年A股市场共有2438家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占全部上市公司的75.5%,分红总额达8050.24亿元。而回望2010年,境内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占比为50%。政策机制日臻健全完善的效果,由此可见一斑。
使命所在,责无旁贷。针对一些公司依然存在分红机制不完善、分红预期不明确等问题,下一步有必要将其作为完善制度设计和实施监管措施的着力点。
一方面可探索打造常态化机制平台,开展专项工作,要求上市公司召开现场专项说明会,主动、有重点地说明不分红或分红未达比例的原因。另一方面可加大监管力度,向有关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明确分红要求;同时进行约谈,告知其监管政策导向,督促其高度重视现金分红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权益对于实现资本市场稳定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由官方表态来看,修订中的证券法草案二审稿拟增加投资者保护专章,明确维护投资者权益的要求,将广泛涉及规范现金分红。据此,督促每家上市公司建立起稳定、长期、透明的分红机制可期,已有的监管成果定能得到巩固、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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