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鳖共从来没有把拥有枪支的权力下放给平民,在平民手里的有杀伤力的枪支数量很少。
枪支数量的大头在所谓的民兵拥枪,实际上是在党领导一切(包括民兵)以及严格的准军事管理下的。
民兵的枪支管理很严, 这些“党和政府的坚强战斗堡垒”拥枪 绝不等于 公民拥枪真正散乱于民间的是气枪和猎枪,这些本来就不是大杀伤力的武器。
第二就是禁枪的时机选择在了鳖共洗脑成效保质期内。 社会上对“党和政府” 还有无条件的信任。这种情况下出台针对少数人的收缴枪支行动,效果好,阻力小。
我把话放在这,如果收缴枪支措施出现在8964以后, 那么基本上不会有啥成效.那些有气枪的,埋起来也不会上缴。
第三就是鳖共在执法上完全不需要顾及法制和人权,强制执法下收缴行动的效力得到了保证。 只要有“朝阳群众” 举报,那么警察破门搜家畅通无阻,这种情况下缴枪行动的效力不需怀疑以上三点在美国都无法复制。
美国的特点是:
1. 社会上已经3亿条枪, 据报道,黑枪超过六千万(这个数量by defination就无法精确统计)
2。 美国出台任何限制,控制,禁止枪支政策,都不会涉及到黑枪,只会制约守法公民
3. 美国执法部门不能无理由搜查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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